求聞百科:列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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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求聞百科

待春留言 | 貢獻於2023年5月17日 (三) 16:24所做的修訂

求聞百科的條目應列明來源。編輯者添加內容時,有列明來源的義務。

凡引用內容之處,最佳做法是加入引注並在文末列明所有來源

參考文獻格式

引文格式

我們建議使用源代碼編輯器或可視化編輯器中自帶的來源格式。求聞百科的來源格式是參考GB/T 7714格式及維基百科的格式制定的。

  • 可視化編輯器:將編輯光標放到要加入參考文獻的句段旁,點擊工具欄上的「引用」,按照需要插入的參考來源,自動生成或手動填入均可。
  • 源代碼編輯器:點擊工具欄上的「引用」,點擊左側的「模板」下拉菜單,按照需要插入的參考來源,點擊對應的模板名稱:

來源列表

參考來源列表應當列於條目末尾、「參見」及「外部連結」章節之前。

  • 可視化編輯器:創建「參考來源」章節,回車換行,然後點擊工具欄上的「插入」,點擊「更多」,點擊「參考文獻列表」。
  • 源代碼編輯器:點擊工具欄上的「高級」,點擊「三本書」圖標。

其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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