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闻百科共同纲领(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内容丰富、版权开放、有益大众的在线百科全书,有志之士共同参与求闻百科(以下简称“本网站”)项目建设,并为此制定本《共同纲领》。
本纲领构成用户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网站项目各参与者,均需共同遵守本纲领。如不同意本纲领者,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
第二条 本网站项目属志愿者协作项目,内容由参与者共同创作,并由各参与者对所提交、发布的部分单独负责。
本网站项目参与者,应秉持与人为善、文明和谐的原则。在本网站项目内遇到争议时,应优先与其他参与者积极协商讨论,促成共识。
第三条 本纲领为本网站项目的基石性文件,在本纲领生效后制订的本站执行方针,均需符合本纲领;与本纲领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二章 社区及其管理
第一节 参与者与社区
第四条 注册本网站用户账户者,即为本网站项目参与者。
所有参与者共同构建本网站项目社区。
第五条 本网站项目设置裁决委员会,作为社区最高权力机关。
裁决委员会由裁决委员组成。裁决委员由资深参与者担任,人数应为单数,且不少于五人。裁决委员的人数及产生流程,由裁决委员会制定。
第六条 裁决委员会具有下列各项职权及义务:
(一)对本网站项目事务实施最终裁决;
(二)有义务处理本网站项目内的重大争议事件;
(三)根据社区合理决议及共识授予项目内管理员权限;
(四)负责本网站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对外作为整体代表本网站项目,协调本网站项目同外界的合作;
(五)负责本网站项目的法律问题,第三方就本站发出的知识产权、人格权投诉等,由裁决委员会处理,或授权特定管理员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映在网站项目的内容里;
(六)其他涉及法律、对外联络及合规性的事务。
裁决委员会受社区监督。当裁决委员会履行本条各项职责时,其决定受社区监督,但不可更改。
第七条 裁决委员会的决策通过民主集中的讨论进行。裁决委员会的决定,由裁决委员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后做出。任何裁决委员不得在未经裁决委员会共识授权前代表裁决委员会处理争议性事件。
第八条 本网站项目设置若干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理本网站项目内的日常事务及一般争议事件,解决技术问题。
系统管理员的产生流程由裁决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九条 经社区讨论,形成共识,并经裁决委员会批准后,或裁决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设置其他管理人员群体,负责细化的管理任务。
根据上款新设置的管理人员群体,其职责范围及产生流程应同时制定,一并公布。
第十条 本节所述的各类管理人员,除非另行确定其任期,否则长期任职。
第十一条 本节所述的各类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向裁决委员会自行申请离职。
裁决委员会对一般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应在三天之内审批;对裁决委员的离职申请,应在七天之内审批。
第十二条 本节所述的各类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由裁决委员会对其予以解职:
(一)裁决委员未经授权,自行代表裁决委员会处理争议性事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多次无理违反共同纲领和其他社区方针,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任期确定的情况下,任期届满,且未续任的;
(四)连续六个月不在本网站项目内活动,经裁决委员会通知后一个月仍未恢复在本网站项目内活动的;
(五)被本网站项目长期或永久性限制参与的;
(六)社区认为不适任,因此应当被解职,并经裁决委员会同意的。
第二节 活动
第十三条 本节所述“聚会”,指主要由本网站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线上或线下聚会。
本节所述“一般活动”,指涉及本网站项目内容大量编辑、批量上传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或线下举办的大规模编辑竞赛活动(“编辑马拉松”),与画廊、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合作的内容批量上传活动(“GLAM”、“馆联”),与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的编辑活动,自由版权文件批量上传活动等。
本节所述“活动”,包括聚会及一般活动。
第十四条 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或举办前至少七天向裁决委员会报告。需要临时举办的小规模聚会,其组织者应当在聚会举办前至少二十四小时向至少一名裁决委员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活动全部组织者的名单、活动的形式、主题、内容、举办时间段、报名时间段、线下活动的场所或线上活动的平台、预期参加的参与者名单及其他另外规定的要项。
裁决委员会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三天之内作出批准活动、不批准活动或要求补充更多信息的决定,并告知提交报告的活动组织者本人。
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裁决委员会可以随时要求活动取消、延期或改变形式,亦可以要求正在进行的活动中止。
第十五条 对于有必要预先进行报名的活动,其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或举办前合适时间内开放报名。
在开放报名前,活动组织者应当就活动的形式及开放报名的相关消息以合理方式平等地告知所有潜在参与者。
视活动的形式及对参加者的要求,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举办前或结束前至少二十四小时停止报名。
第十六条 活动结束后,其组织者应当向裁决委员会汇报活动情况以及实际参加的参与者名单。
第十七条 活动有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本节要求的,其组织者可以向裁决委员会提出,由裁决委员会酌情考虑。
第十八条 对于在活动上有不良表现的参与者,以及表现不端的活动组织者,裁决委员会可以采取合理的制裁措施。
第三章 内容
第十九条 本网站项目是在线百科全书项目,不应用于存放或传播下列内容:
(一)个人观点、见解、讨论或其宣传,但本网站项目另行指定的区域除外;
(二)参与者原创、未经同行评议且未改写为百科语调的研究成果;
(三)纯粹字词解释或文献内容;
(四)时事新闻或时事评论;
(五)杂乱无章的琐碎内容;
(六)自然人、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商业广告;
(七)其他不符合本网站项目作为在线百科全书性质的内容。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网站项目的建立纪念日为每年9月13日。
第二十一条 本纲领未尽之处,可由社区制定细化执行方针。确有必要时,裁决委员会可做出决定,解释本纲领内容。裁决委员会对本纲领的解释是本纲领的一部分。
裁决委员会可以适时修订共同纲领。其修订稿由裁决委员会制定,听取公众意见,并在裁决委员会一致通过后实行。
第二十二条 本纲领的生效、实施、解释、修订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纲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抵触之处的部分无效。上述可能的抵触不影响本纲领其余部分的效力。
如参与者与本网站项目之间就本纲领内容产生任何争议,应尽量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各方均同意将争议诉诸(待定司法管辖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共同纲领自裁决委员会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