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义(英语:ambiguity,又有译为“含混”[1])是指未定义或定义不清楚而沒有明确涵义的单词、术语(term)、注释或观念。
在华人社会,认为此言词源于唐朝苏味道:“处事不欲決断明白,若有錯误,必貽咎譴,常模稜以持两端可矣。”(模棱两可)
如果一个单词、片语、句子或其他的表达方式拥有一个以上的解释,就是歧义的。
歧义有别于模糊,模糊是指某个概念难以清楚界定;歧义则可透过定义化解,定义通常取自标準定义、词典或普遍知识。
参考资料
- ↑ 林毓生,《热烈与冷静》,第183頁,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