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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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諸斷言(appeal to assertion)或(重複)斷言證明(proof by (repeated) assertion),是不斷聲稱自己的觀點無誤而不提供任何理據的作為。

示例

例1
  • 甲:X是對的!
  • 乙:何以見得?
  • 甲:我說X是對的就是對的!
例2
  • 甲:太陽是從東邊升起的!
  • 乙:為什麼?
  • 甲:這是顯而易見的,看不出來就太蠢了!
例3
  • 甲:抽菸和肺癌無關。
  • 乙:可是,目前很多醫學證據都顯示抽菸者罹患肺癌的機會遠高於不抽菸的人。
  • 甲:那一點道理都沒有,抽菸就是和肺癌無關!
例4
  • 甲:死刑是否存在,與謀殺犯罪率無關。
  • 乙:可是很多人都認為有死刑的狀況下都有人殺人了,他們擔心廢除死刑的話治安會更加惡化。
  • 甲:兩者就是無關,不要那麼懶惰。
例5
  • 甲:父母教養沒有用。
  • 乙:可是多數的教育專家都主張教養是影響一個人的後天因素中重要的一部分,也就是說,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子女有重要的影響。
  • 甲:那些研究都過時了,教養就是沒有用。
例6
  • 甲:不管怎樣,體罰就是不對的。
  • 乙:可是自古以來人們就常說不打不成器、嚴師出高徒、慈母多敗兒,多數的家長和教師也都贊同適度體罰,面對這些看法,你有舉證責任說明為甚麼體罰是不對的。
  • 甲:不該體罰的理由再明顯不過了,我不願意再說明,總之不管怎樣,體罰就是不對的。
例7
  • 甲:死刑存廢攸關基本人權,因此不該訴諸公投
  • 乙:為甚麼?
  • 甲:這太明顯了,你看不出來就是你有問題。

相關概念

  • 片面辯護:訴諸斷言的一種,主張不符原則的情況需要額外考量,卻不提供理由。
  • 訴諸反對:訴諸反對是反覆宣稱與對方衝突的主張而不提出理據,故屬訴諸斷言。
  • 訴諸頑固:訴諸頑固是反覆斷言對方的論證不合理而不提出理據,故屬訴諸斷言。
  • 迦太基必須毀滅

參考資料

  • Austin J. Freeley, David L. Steinberg, Argumentation and Debate; Critical Thinking for Reasoned Decision Making, 12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