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寺覺皇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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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寺覺皇殿
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
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
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

明教寺覺皇殿位於中國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城廂鎮(原金堂縣縣城),是原明教寺建築群僅存的建築。其主體部分始建於洪武早期(1368-1382年),保留了四川地區明代早期木構建築的營造特色,其殿內至今還保存了大量的明代建築彩畫、壁畫,以及兩尊明代彩塑(毗盧遮那佛及侍者)[1]。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明教寺覺皇殿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城廂鎮大東街113號,城廂中學內。明教寺始建於南朝的齊梁間。現存的明教寺覺皇殿,建於明洪武年間,是四川省內為數不多的明代早期建築之一。該建築坐北朝南,占地面積407平方米,通高9米,面闊五間,進深三間,清代於後簷增建一間,成為進深四間。大殿為抬梁式結構,單簷歇山頂,簷下周施五踩鬥棋。整座建築主體結構保存完好,殿內還保存有大量珍貴的明代建築彩畫,井有6.8米高的大佛像、真人大小的懸塑童子等附屬文物。1981年,明教寺覺皇殿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3]

參考文獻

  1. 明教寺·觉皇殿. [永久失效連結]
  2.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3.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