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港澳通行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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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前往港澳通行證 | |
首次簽發 | 1982年 |
簽發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
證件類型 | 通行證件 |
用途 | 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 |
簽發對象 | 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且符合條件的內地居民 |
有效期 | 6個月(一次出境有效) |
費用 | ¥40元/證 |
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是國家移民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發給有香港或澳門親屬的中國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證件。前往港澳通行證因申請人在申領證件時需註銷內地身份、離開中國內地的定居地這一行為「有去無回」的特點而被稱為「單程證」[1]。
背景
1960年代之前,香港和內地之間沒有自由通行,但在不同年代都有大量移民往返兩地,沒有合法許可而到達香港的內地人作為非法移民對待,不時會被遣返。1960年代起,大量人士湧入香港,其中包括以家庭團聚等原因來港的合法入境者,也包括大量偷渡入境人士。面對吸收大量人口的壓力,1972年,港英當局修改非香港出生的華裔居民的居留權,凡居留滿七年者即可獲得永久居留身份,不久後更正式施行「抵壘政策」,只要到達「界限街」以南的香港市區,偷渡入境人士即視為合法臨時居民對待。但至1970年代末,雖然非法進入香港邊境的內地逃港人士會被逮捕遣返,但仍有許多人成功進入「界限街」以南並取得香港身份,使得香港人口壓力倍增,甚至內地1978年結束「文革」、開始改革開放之後,偷渡人數並未減少,反而增加。港英當局於1980年通過法例,終止「抵壘政策」,並對非法入境者實施「即捕即解」。由於雙方都希望控制由內地前往香港的移民人數,1982年,港英當局與中國內地達成協議,議定由內地來港定居者須持內地政府簽發的單程證,配額為每日75個。1986年中國政府對申請單程證之人士設立申請條件。1995年起,每日單程證配額增至150個。
流程
辦理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2]
- 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人員的內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家庭團聚的;
- 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所生的中國籍子女,並且在其出生時,其父母雙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 未滿18周歲(含生日當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 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 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 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內地公安部門根據申請人條件進行評估打分後核發證件,一般需時數年。原則上申請人在領取單程證前需註銷中國內地戶口和上繳內地居民身份證和護照。
入境後
內地申請人在領取單程證後只能從羅湖口岸及拱北口岸(關閘)離開中國內地進入港澳定居,入境港澳後需申領身份證(香港)或居留許可(澳門)[3][4],並可申請簽證身份書(香港)或澳門特區旅行證及往港旅遊證(澳門)作為旅行證件。
使用單程證進入港澳之人士居住滿7年後則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使用單程證進入港澳之人士若需返回內地,需申請回鄉證[5]。
香港
自1996年5月1日起,不具有香港居留權的內地居民憑單程證首次進入香港,可獲批自抵港日期起逗留七年,並只受逗留期限限制。單程證持有人會在管制站獲發身份證申請預約卡,且只能在人事登記處九龍辦事處登記香港身份證。一般而言,如被發現申請材料為虛假而導致申請來港的前提不存在,會被作廢香港居民身份證並遣送回原居地,即使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也會因從未擁有香港居留權而不會按照《人事登記規例》獲發非屬永久居民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和享有入境權。但憑藉配偶團聚來港後離婚除非能證實為假結婚,否則不會影響香港居民身份。
澳門
不具有澳門居留權的內地居民憑單程證進入澳門後需提出「居留許可」申請,在獲批後憑藉《居留許可證明》方可申請澳門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要在進入澳門後提交中澳兩地刑事證明記錄、澳門地址證明、出生證明、維生能力證明和簽署遵守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聲明書。如果因與配偶團聚而獲批「居留許可」和取得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與配偶離婚,會被廢止「居留許可」或拒絕「居留許可」的續期而失去澳門居民身份。
式樣
2017版單程證
- 備註頁
2017版單程證背面顯示所辦理的簽注信息,其所包含的內容如下:
- 證件機讀碼
- 備註:一般情況會注有「持證人原內地居民身份證號碼為(18位居民身份證號碼)」,下方有防偽印刷的證件號碼
- 個人資料頁
2017版單程證正面的個人資料頁為通行證持有者的照片,右側有縮微列印。通行證採用雙色螢光防偽設計。除此以外,通行證還包含以下資料內容:
- 通行證號碼:前綴字母「Q」開頭,第二位為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I、O除外),後接7位阿拉伯數字,標註於個人資料頁右上方
- 姓名:分兩行同時注有中文姓名和姓名的漢語拼音
- 出生日期:以「YYYY.MM.DD」之形式記載
- 性別:(男/女)
- 前往地區:(香港/澳門)
- 出境口岸:(羅湖/拱北)
- 有效期限:以「YYYY.MM.DD(簽發日期)-YYYY.MM.DD(失效日期)」之形式記載(有效期為6個月)
- 簽發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2019年6月1日前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簽發地點:只記錄簽發所在省份(或自治區、直轄市)
- 證件機讀碼
參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雙程證)
- 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通證)
參考文獻
- ↑ 在香港内地学子眼里,香港失去吸引力了吗. 澎湃新聞. 2015-08-24 [2019-02-20].
- ↑ 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须知. 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8-02-24 [2018-02-24].
- ↑ 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注意事项. 上海公安. 2009-04-17.
- ↑ 問題解說 > 出入境 > 來澳定居人士. 治安警察局. [2019-02-20].
- ↑ 涉及香港居民的内地出入境有关事务问答. 中國政府網. 2015-11-19 [201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