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设伦理学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现处于台湾繁体模式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后设伦理学英語meta-ethics)是一個倫理學分支,以倫理學本身作為其研究對象。后设伦理学起源於20世紀初,喬治·愛德華·摩爾於1903年發表的《倫理學原理》宣告了后设伦理学的誕生。之後,后设伦理学取代了實踐倫理學規範倫理學成為了西方倫理學的主流,直至1970年代為止。[1]

現代后设伦理学有各種不同的流派。包括以喬治·愛德華·摩爾哈羅德·亞瑟·普里查德(Harold Arthur Prichard)、W·D·羅斯(W. D. Ross)等為代表的直覺主義;以伯特蘭·羅素路德維希·維根斯坦維也納學派等為代表的情感主義;還有以史蒂芬·圖爾敏(Stephen Toulmin)、R·M·黑爾(R. M. Hare)等為代表的規定主義[1]

概述

后设伦理学探討,人們怎樣知道、了解甚麼是對與錯,當他們提到對與錯之時,到底這些文字的含意是甚麼?后设伦理学所探討的不是某種特定實際問題或日常生活遇到的問題,例如,我應該吃這塊巧克力蛋糕嗎?后设伦理学探討的問題抽象地涉及到倫理理論或批判的本質,例如,道德與不道德的含意為何?怎樣區分道德與不道德?[2]:627-648后设伦理学是二階活動;規範倫理學是一階活動,直接地涉及到道德準則的設定與執行。后设伦理学檢視所有其它倫理學一階活動的倫理理論與批判的本質。[3]:179-182

后设伦理学可以細分為認知主義非認知主義。認知主義聲明,通過某種客觀方法,人們可以知道與明白道德真理。例如,今天是晴天,因為我可以通過視覺看到太陽。安德魯·卡內基在美國捐資興辦了幾千所圖書館,因此,我可以通過推理总结他是一位大慈善家。非認知主義正好與認知主義相反。非認知主義倚賴的並非視覺、推理客觀方法,而是感覺、情緒等等主觀方法。因此,當人們判斷某件事為對或錯,這並不代表這件事真的就是這樣,人們可能只是在表達對於這件事的主觀感覺或情緒。[3]:179-182[4]

倫理學的本體論是關於帶有價值的事情或性質,即倫理命題所指的事情或性質。非描述主義者與非認知主義者認為,倫理學不需要特定本體,因為倫理命題並沒有指定。這稱為「反實在立場」。道德實在主義(moral realism)者必須作出解釋,哪種實體、性質、狀態,對於倫理學值得論述,它們怎樣得到價值,為甚麼它們引導與啟發人們的行動。[5]

后设伦理学問題

后设伦理学有三種元倫理問題, 或三個一般性問題:

  1. 道德用語或判斷的含義是什麼? (道德語義 moral semantics)
  2. 道德判斷的本質是什麼? (道德本體論moral ontology)
  3. 道德判斷如何得到支持或捍衛? (道德認識論moral epistemology)


第一種類型的問題可能是:「好」,「壞」,「正確」和「錯誤」是什麼意思? (請參閱價值理論)。 第二類包括關於道德判斷是普遍的還是相對的,一種或多種的判斷等問題。 第三類的問題詢問,例如,我們如何才能知道某件事情是對還是錯。

與規範倫理學理論不同,后设伦理学理論並不試圖將特定的選擇評估為好,壞,善,壞或邪惡。儘管它可能會對規範性道德主張的有效性和含義產生深遠的影響。對以上三個示例問題中的任何一個的回答本身都不是規範的道德聲明。

參考

  1. 1.0 1.1 “元”研究:伦理学探索的新路径. 中國社會科學院. [2010-03-02]. 
  2. Singer, Peter, Ethics,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Chicago, 1985 [2014-02-06] 
  3. 3.0 3.1 Noel Stewart. Ethics. Polity. 2009. ISBN 978-0-7456-4067-9. 
  4. 存档副本. [2014-02-03]. 
  5. Miller, C. (2009). The Conditions of Moral Realism.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Research, 34, 12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