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族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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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的旗幟是五色旗,下方寫有「共和萬歲」

五族共和源自清末立憲運動的「五族大同」,是中華民國成立初期的政治口號。這一原則強調了在中國的五大族群和諧相處。以五色旗作為國旗,分別代表(紅);滿(黃);(藍);(白);(黑)。其中「回」在當時泛指回教民眾,亦指回疆各民族,包括新疆維吾爾族烏孜別克族等。清朝曾將新疆稱為回疆

歷史經過

五族共和源自清末立憲運動的「五族大同」。[1][2]慈禧光緒之命考察外國憲政歸來的滿人大臣載澤端方等《條陳化滿漢畛域辦法八條摺》,主張「憲政之基在弭隱患,滿漢之界宜歸大同」,「放棄滿洲根本,化除滿漢畛域,諸族相忘,混成一體」。同時,以烏澤聲恆鈞穆都哩裕端等一批滿族留學生為主,在東京北京創辦《大同報》及《北京大同日報》,專門以提倡「漢滿人民平等,統合滿、漢、蒙、回、藏為一大國民」為宗旨,宣傳「五族大同」。五族大同是清末立憲派的主流思想,包括梁啓超等亦支持此思想。[3]

1907年,楊度在其主辦的《中國新報》刊登《金鐵主義》,鼓吹五族立憲論,宣傳「五族合一」、「五族一家」。楊度認為,領土人民統治權國家之至關重要的要素,從王朝到現代民族國家的轉型之路中有三個要素堅決不能改變,即「國民之漢、滿、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為一,而不可分一為五」,「至於合五為一,則此後中國,亦為至要之政」。其後,立憲派成立的政聞社創社宣言《政溫社宣言書》以及政溫社主筆蔣智由的《變法後中國立國之大政策論》主張「於立憲之下,合漢滿蒙諸民族皆有政治之權,建設東方一大民族之國家,以謀競存於全地球列強之間是也」。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發表《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提出「五族共和」論:「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方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對武昌起義後十數行省先後宣佈獨立也作了說明:「所謂獨立,對於清廷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斯經緯周於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4]南北議和之後,五族共和成為民國的官方思想。

孫中山認為,五色旗,「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階級。",於1912年1月12日的《復參議院論國旗函》陳述其反對五色旗為國旗的多個理由。五色旗用於北洋政府。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通令取消五色旗,改懸青天白日紅旗袁世凱中華帝國日本扶植的偽滿洲國國旗也都參照五色旗制定。

民國七、八年間,在齊齊哈爾的一些達斡爾族上層分子金鶴年欽同普等,主張「五族共和」應加上達斡爾族成為「六族共和」。成吉思汗三十代孫特古斯阿勒坦呼雅克圖,因為號召各族王公反對外蒙古自治,致電國民政府表示擁護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民國元年(1912年)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為了籠絡蒙古族人心,特意晉封特古斯阿勒坦呼雅克圖為和碩親王

演變

國民黨對五族共和有不同的看法,孫中山提出「漢化滿、蒙、回、藏」的觀點,蔣介石則主張五族是「一個民族,五個宗族,兄弟一家」。

1919年,孫中山說「漢族當犧牲其血統、歷史與夫自尊自大之名稱,而與滿、蒙、回、藏之人民相見以誠,合為一爐而冶之,以成一中華民族。」1920年11月4日,孫中山說:「我們中國許多的民族也只要化成一個中華民族,並且要把中華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後民族主義乃為完了。」1921年3月6日,孫中山說: 「本黨尚需在民族主義上做功夫,務使滿、蒙、回、藏同化於我漢族,成一民族主義的國家」。 「我們講民族主義,不能籠統講五族,應該講漢族底民族主義。仿美利堅民族底規模,將漢族改為中華民族,組成一個完全的民族國家。」 「故將來無論何種民族參加於我中國,務令同化於我漢族。」1921年12月10日,孫中山說:「蓋藏、蒙、回、滿,皆無自衛能力,發揚光大民族主義,而使藏、蒙、回、滿,同化於我漢族,建設一最大之民族國家者,是在漢人之自決。」1924年1月27日,孫中山《民族主義》第一講:「我說民族就是國族,何以在中國是適當,在外國便不適當呢?……因為中國自秦漢而後,都是一個民族造成一個國家。外國有一民族造成幾個國家的,有一個國家之內有幾個民族的。」「所以就大多數說,四萬萬中國人,可以說完全是漢人。同一血統,同一言語文字,同一宗教,同一習慣,完全是一個民族」

1934年11月7日,蔣介石在綏遠(今內蒙東部)說:「總理在民族主義中已經指示我們,要我們恢復中國的固有美德,即所謂:「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總理的意思,就是要我們全國漢滿蒙回藏四萬萬同胞大家忠於國家」[5]

1942年8月27日,蔣介石在西寧對五族士紳活佛阿訇王公、千戶、百戶演講「我們中華民國,是由整個中華民族建立的,而我們中華民族乃是聯合我們漢、滿、蒙、回、藏五個宗族組成一個整體的總名詞,我說我們是五個宗族而不是五個民族,就是說我們都是構成中華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樣。」「我們無論屬於漢、滿、蒙、回、藏那一宗族,大家同是中華民族構成的一份子,猶如一個家庭裏面的兄弟手足,彼此的地位是平等的,生死榮辱更是互相關聯的。」「我們人人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都是中華民國的主人,對於建立中華民國,大家都負有共同的責任,都應該盡到共同的義務,亦都享受平等的權利。」[6]

1943年3月,蔣介石在著作《中國之命運》說:「假使滿清對國內漢滿蒙回藏各宗族,不存界限,一視同仁,認識我五族在實質上本是整個的一體,使各宗族不分宗教職業階級男女,皆一律平等,更扶助邊疆各族,培植其自治能力,保障其平等地位,則中國必能與歐美現代各國,並駕齊驅」[7]

1944年10月10日,蔣介石在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說「國父在民國元年元旦以此方針昭告於世界,並昭示我國民,其於外交,[...]其於內政,為「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為「合漢滿蒙回藏為一人」」。[8]

參考文獻

引用

  1. 辛亥时期“五族共和”论的思想渊源. [2012-03-01]. 
  2. 从王朝到民族国家清末立宪再审视. [2020-01-29]. 
  3. 辛亥:广东和平易帜. [2012-03-01]. 
  4. 《孫中山全集》第5卷, 中華書局,1985年,第473頁
  5. 蔣介石. 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在綏远联欢社对綏远各界领袖讲. 秦孝儀 (編). 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二:演讲). 台北: 國民黨黨史委員會. 1984. 
  6. 蔣介石.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在西宁对汉满蒙回藏士绅、活佛、阿訇、王公、百户、千户讲. 秦孝儀 (編). 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十九:演讲). 台北: 國民黨黨史委員會. 1984. 
  7. 蔣介石. 清朝政治社会与学术的衰落及其对内政策根本的錯误. 中国之命运. 1943年3月. 
  8. 蔣介石.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国庆纪念告全国军民同胞书. 秦孝儀 (編). 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三十二:书告). 台北: 國民黨黨史委員會. 1984. 

來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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