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繼登(1594年—17世紀),字爾先,號龍門,晚號簣山老人。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錢繼登生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二月十日[2]。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中進士,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審問珠商和宦官侵吞人民財物,遷官郎中後亦摘除狡猾官員魏成銓的劣政;外任饒州知府恢復芝山書院,制止驕縱的淮王朱翊鉅,陞任江西督學副使,因父母逝世辭官回鄉[1]。後來朝廷起用錢繼登為江西督糧參議,調任蘇松常鎮副使,因事被譴戍到建陽;再起用山西僉事,轉官尚寶少卿和光祿少卿。
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任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同時監督江防,到四月時再兼撫淮揚,罷任巡鹽御史,很快辭官歸鄉。隆武帝繼位,征為南京兵部右侍郎,任內保持氣節,不迎合諧俗,卒年七十九[3]。
著有《壑專堂集》、《東皋問耕錄》等。
家族
祖錢堅。父錢吾德。嫡母魏氏。
有弟繼振、繼章。
引用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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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舒其志 |
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0年-1623年 |
繼任: 王庭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