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繼登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錢繼登(1594年—17世紀),爾先,號龍門,晚號簣山老人。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錢繼登生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二月十日[2]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中進士,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審問珠商和宦官侵吞人民財物,遷官郎中後亦摘除狡猾官員魏成銓的劣政;外任饒州知府恢復芝山書院,制止驕縱的淮王朱翊鉅,陞任江西督學副使,因父母逝世辭官回鄉[1]。後來朝廷起用錢繼登為江西督糧參議,調任蘇松常鎮副使,因事被譴戍到建陽;再起用山西僉事,轉官尚寶少卿光祿少卿

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任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同時監督江防,到四月時再兼撫淮揚,罷任巡鹽御史,很快辭官歸鄉。隆武帝繼位,征為南京兵部右侍郎,任內保持氣節,不迎合諧俗,卒年七十九[3]

著有《壑專堂集》、《東皋問耕錄》等。

家族

祖錢堅。父錢吾德。嫡母魏氏。

有弟繼振、繼章。

引用

  1.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錢繼登,字爾先,嘉興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刑部貴州司主事。鞫珠商與大璫乾沒事不少貸。遷郎中,摘猾胥魏成銓等弊。出為饒州知府,復芝山書院。淮王驕縱,閩師不戢,止之不紊。擢江西督學副使,憂歸。
  2. 《錢繼登生卒考及其園林之稱謂考》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起江西督糧參議,調蘇嵩嘗鎮,以事獲譴,戍建陽。再起山西僉事,轉尚寶、光祿少卿。弘光元年三月,以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兼督江防。四月,兼撫淮揚,罷巡鹽御史,辭歸。紹宗立,召南京兵部右侍郎。矜氣抗節,不諧於俗,卒年七十九。

參考文獻

官銜
前任:
舒其志
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0年-1623年
繼任:
王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