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显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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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显祚文曙南直隶宜兴人。晚明官员。

生平

储显祚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三甲进士。授户部主事,有宦官聚众闹事,显祚果断惩治为首者。天启元年(1621年),奉命管理延甯粮储,延镇军饷短缺达一百二十余万,显祚上疏痛陈,并灵活调剂,使军心得以安定。

此后,显祚迁任襄阳府知府。当时正值阉党魏忠贤掌权,此前被显祚惩治的宦官即阉党成员,显祚于是乞归。崇祯初年,重新启用,补下江道,官至湖南按察使

著有《历朝史断》三十卷。

储昌祚亦为进士,官至重庆兵备佥事。清光绪《重刊宜兴县旧志》二人皆有传。[1]

注释

  1. 《重刊宜兴县旧志·卷八》页十五:储昌祚,字肩宇,万历己丑进士。令鄱阳、浦城,有政绩。两邑俱祀名宦。历重庆兵备佥事。致仕归。
    初,昌祚登贤书,万士和语之曰:足下青年荣荐,前涂未可涯也。居官勿纳人一钱,亦勿以一钱贿于人。昌祚守其言终身。时史孟麟张纳陛尝讲学东林,昌祚谓人曰:士大夫立身行己,治官理家,何者非学而聚徒标榜,伐异党同?吾惧清流之祸复作耳!
    弟显祚,字文曙,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监内官储阉聚而哗,缚其首一人杖之,哗乃止。天启元年,差理延甯粮储,延镇缺饷至百二十余万,势几内溃,显祚具疏痛陈,便宜调剂,军心以安。迁襄阳知府,有贵戚恣横,裁以法,不少贷。值魏忠贤用事,前所杖阉其党也。遂乞归。崇祯初,起补下江道,历湖南按察使,致仕。著有《历朝史断》三十卷。
    昌祚子懋端,年九十六。孙欣,举人。曾孙善庆、方庆皆进士。元孙在文、大文、郁文、雄文皆进士,右文、高文皆举人。文学渊源为邑首推云。(参徐志,节储欣《在陆草堂文集》)

参考文献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阮升基、宁楷,《重刊宜兴县旧志》,清光绪八年(1882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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