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諸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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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諸性別(Appeal to Gender)是一種因為論者或聽言論者性別或與性別相關的正面特質,而認定其主張可采;或因為論者或聽言論者性別或與性別相關的負面特質,而認定其主張不可采的謬誤[1]

說明

會不會犯下此種謬誤,或者論者是否犯下此種謬誤,和論者或聽眾是男性女性沒有關係,只要言論者因為他人的性別而做出言論是否可采的判斷,或者拿對方的性別來攻擊對方的論點,就會犯下此種謬誤。

如果因為發表言論者和聽言論者的性別與自己相同,而認為發表言論者的主張可采;或者因為發表言論者和聽言論者的性別與自己不同,而認為發表言論者的主張不可采,就是犯了訴諸性別的謬誤,而且這樣也是一種訴諸人身的謬誤。

在技術上,訴諸性別的謬誤可套用在任何性別之上,但在實務上,因為男尊女卑的餘習依舊存在之故,因此實務上這種謬誤多半和男性有關[1],像例如「是男子漢就該XX」的說法就是這樣的例子;不過對女性的訴求也會犯下這種謬誤,像例如「女孩子就該XX」的說法,也會犯下這謬誤。

參考

  1. 1.0 1.1 Appeal to Gender by Bruce Thompson, Instructor of Philosophy in the Palomar College

參見

外部連結

  • Appeal to Gender by Bruce Thompson, Instructor of Philosophy in the Palomar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