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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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1955年7月),山東萊陽人,中國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曾任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正部長級)。中共第十七、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生平

1970年至1974年,為遼寧外語專科學校英語系學生,大學普通班學歷。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至1978年,任遼寧外語專科學校英語教師、團委書記。1978年至1984年,任共青團中央國際聯絡部翻譯、副處長、處長,全國青聯國際部副部長。1984年至1993年,任共青團中央國際聯絡部副部長、部長,全國青聯常委、副秘書長,共青團中央常委[1]

1993年至1994年,任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局副局長(正局級)。1994年至1998年,任中國駐美國大使館正局級公使銜文化參贊。1998年至2001年,任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局局長、港澳台文化事務司司長,中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2001年至2003年,任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1]

2003年至2012年,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1]。2012年12月19日,國務院任命李剛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2]。2014年1月9日,國務院任命李剛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3]。2016年7月,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正部長級)、黨組成員[1][4]

2007年,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2012年11月14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5]。他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1]

2017年8月22日,國務院免去李剛的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6]。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報告稱「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原副主任李剛,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責令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7年8月23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7]

2017年10月9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全會審議並通過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李剛、曲淑輝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李剛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決定[8]

家庭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白志健
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
2014年1月-2016年7月
繼任:
王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