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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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
 中國中央直轄市
1953年-1954年
歷史 
• 成立
1953年
• 廢除
1954年
前身
繼承
哈爾濱市 (中華民國)
松江省
哈爾濱市

哈爾濱直轄市中華人民共和國短暫設置的中央直轄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時,哈爾濱市為松江省省會。1953年7月8日,哈爾濱市設立為中央直轄市。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的決定》,原黑龍江省松江省合併,哈爾濱直轄市改為省轄市,成為黑龍江省省會至今[1]

參考資料

  1. 於鳴超. 中国省制问题研究. 戰略與管理. 1998, (4): 18–30. ISSN 1006-7582. CNKI ZYGL199804002.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縮省的議論聽不到了,但是……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了《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的決定》。《決定》指出:「在大區一級機構撤銷之後……根據《決定》,遼東、遼西兩個省的建制均撤銷,合併為遼寧省;松江省建制撤銷,與黑龍江省合併為黑龍江省;寧夏省建制撤銷,……瀋陽、旅大、鞍山、撫順、本溪、哈爾濱、長春、武漢、廣州、西安、重慶等11個中央直轄市均改為省轄市,分別併入遼寧、黑龍江、吉林、湖北、廣東、陝西、四川省的建制;省級政區一下子減少為3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