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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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簡稱國民政府,是由蔣介石、汪精衛等中國國民黨人創立、存在於1925年至1948年的中華民國政府。初期設於廣州,後分裂為武漢、南京兩處,隨後滬、寧、漢國民黨人合流,拋棄革命路線,國民政府合於南京;抗日戰爭期間,國民政府西遷武漢,後遷重慶,抗戰結束後遷回南京。

本條目一併介紹「中華民國政府」,通稱國民黨當局,是於1948年至1949年4月短暫存在的政權,由蔣介石等人根據偽「中華民國憲法」而設立。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軍解放南京,占領南京總統府,宣告國民黨統治的覆滅。蔣介石及其殘餘勢力先南竄廣州,後西竄重慶、成都等地,最後逃往台灣島,其殘部即殘留至今的台灣當局

儘管中國國民黨當局名義上於1928年統一全國,但因國內軍閥、派系林立,國民黨基層組織薄弱等原因,從未實際控制全國。

歷史

1925年—1927年

國民政府前身為孫中山設於廣州的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1925年,孫中山北上,擬和馮玉祥商討國事,不幸病逝北京。此後,汪精衛蔣介石譚延闓等人組建廣州國民政府

1926年,國民政府遷武漢。但是,由於汪、蔣對是否「清黨」的分歧,雙方分別在武漢和南京設立國民政府,即武漢國民政府南京國民政府。當年1月,在武漢召開的國民黨三中全會上,允許中國共產黨員加入武漢政府。但是,當年3月,發生中山艦事件,中共被迫撤回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的共產黨員,蔣介石藉此打擊了共產黨及汪精衛派勢力,汪精衛被迫下野出國,直至次年4月回到中國。當年12月,武漢國民政府成立,不設主席,以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徐謙宋子文等人為常務委員,同時設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次年1月1日開始辦公。

1927年3月,蔣介石在發動四一二政變,開始「清黨」,暴力屠殺共產黨員。4月,蔣介石否定武漢政府地位,自行在南京建政,自立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同月,汪精衛回到中國,出任武漢國民政府主席,發表《國共兩黨領袖汪兆銘、陳獨秀聯合宣言》,反對蔣介石奪權。7月,汪精衛也以蘇聯試圖顛覆政權等藉口宣布「分共」,實質上與蔣介石合流;在武漢的中共中央和國民革命軍葉挺、朱德等部被迫發動南昌起義,自此中國共產黨有了自己的軍隊,也標誌着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此後,武漢、南京、上海的三股國民黨勢力合流,武漢國民政府結束,汪精衛於當年9月通電下野並於年底出國,通稱「寧漢合流」。

1928年—1936年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蔣介石繼續「二次北伐」,平定了反對蔣介石的軍閥勢力。

1928年6月,發生皇姑屯事件,侵華日本關東軍將奉系軍閥、當時北洋政府的頭目張作霖炸死。同年12月,東北易幟,奉系「安國軍政府」結束,標誌着北洋政府落幕,國民政府完成了對中國北方地區形式上的統一。

然而,此時中國國內仍處於軍閥混戰的狀態。1929年,汪精衛再次回國並另立中央,試圖拉起一支「護黨救國軍」,策動桂系軍閥及張發奎等人反蔣,先後爆發蔣桂戰爭、蔣馮閻戰爭等。

1930年,蔣介石發布《告全國同胞一致安內攘外書》,宣布其「攘外必先安內」政策。1930年12月起,蔣介石國民政府開始對共產黨的根據地進行實施「圍剿」。

1931年2月,因約法之爭,胡漢民被軟禁,汪精衛為首的國民黨派系及粵系桂系軍閥在廣州建立廣州國民政府。1931年9月18日,日本關東軍製造柳條湖事件九一八事變爆發。因蔣、張的不抵抗政策,東北軍被迫退入關內,東北自此淪陷,日軍開始實現其將中國作為其殖民地的圖謀,蔣介石被迫因此下野,直至次年恢復。同年年底,廣州國民政府和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會議,取消廣州的「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成立國民黨西南執行部、西南政務委員會、軍事委員會西南分會,自此「寧粵合流」,但國民黨政權仍處於半分裂狀態。

1934年,因王明、博古等人的錯誤指揮,經歷國民政府五輪「圍剿」後,共產黨人被迫放棄中央蘇區,走上長征道路,直至1935年抵達陝甘寧三省邊界處。

1935年,日本挑動「華北五省自治」,國民政府失去華北地區的控制。1936年,楊虎城、張學良在西安發動對蔣兵諫,意圖逼蔣抗日,即西安事變。此後,楊、張被蔣囚禁,但蔣宣稱接受「停止內戰、聯共抗日」等主張,國民政府名義上停止了「攘外必先安內」的行為。

1936年5月,胡漢民去世;同年7月的國民黨五屆二中全會撤銷西南政務委員會,結束了國民黨政權的分裂狀態。

1937年—1945年

1937年,「七七」事變爆發,隨後,「八·一三」淞滬會戰爆發,日本自此發動了全面侵華戰爭。南京國民政府不斷後撤,直至當年11月臨安於重慶。蔣介石於7月17日在廬山發表抗戰宣言、同月31日發布《告抗戰全體將士書》。當年8月,國民政府公布改編中國工農紅軍為八路軍的命令;9月,中央社發布《中共中央為公布國共合作宣言》,標誌着第二次國共合作開始。

1939年,國民政府成立最高軍事委員會,以蔣介石為委員長。直至1941年12月,珍珠港事件爆發,蔣介石才宣布加入同盟國對日宣戰。

1945年—1949年

1945年8月,日本天皇頒布所謂「終戰詔書」,當年9月向同盟國投降,中國抗日戰爭取得勝利。1946年1月,國民政府、共產黨及其他黨派、社會賢達等在重慶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舊政協」),國民政府、共產黨就雙方達成的協議簽訂一份會議紀要(即所謂「雙十協定」)。同年5月,國民政府宣布還都南京。美國調停者劃定的停戰期限甫一過去,國民黨便於6月撕毀「雙十協定」,挑起全面內戰。中國共產黨的軍隊一度處於戰略防禦的態勢,但以1947年6月軍隊挺進大別山區為標誌,中國共產黨轉入戰略反攻,國民政府在中國東北和華北平原逐漸失去軍事優勢和控制。1947年7月,國民政府宣布所謂的「動員戡亂」。194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發布《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提出「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的口號。

與此同時,國民政府於1946年4月召開所謂「國民大會」,1946年12月25日,通過偽「憲法」,並於次年12月「生效」;1948年3月,召開偽「立憲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為「總統」,李宗仁為「副總統」,成立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同時將國民黨的軍隊國民革命軍「國家化」。同年4月,偽「國民大會」通過了所謂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實際上賦予「總統」蔣介石以無限權力。1949年1月,面對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後國民黨一方兵敗如山倒的境地,蔣介石宣布「下野」,令「副總統」李宗仁任「代總統」。4月,南京解放,國民黨對中國二十二年的反動統治結束了。

此後,偽「中華民國政府」一路南竄至廣州,後西竄至重慶、成都等地。1949年12月13日,在成都解放前夕,蔣介石等人自成都鳳凰山乘飛機逃往台北。在中國共產黨人解放中國大陸大部分地方後,台灣當局隔海峽與大陸對峙,形成了今日的台海格局。

參考資料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