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至发(1573年—1642年),字对鹄,号宪松,山东淄川(今属淄博市)人。明朝大臣、内阁首辅。
生平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历知玉田、遵化。后授礼部主事,改御史。时齐、楚、浙三党方盛,张至发属齐党,力排东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称病归里。天启中进位大理寺丞。崇祯五年(1632年)担任顺天府丞、光禄寺卿,迁刑部右侍郎,崇祯八年(1635年)以礼部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历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户部尚书等,崇祯十年(1637年)升任首辅。时受李自成农民军打击,明朝已近灭亡,至发为政维持而已,无大作为,崇祯十一年(1638年)正月,因大力歌颂温体仁“孤执、不欺”[1],被日讲官吴伟业上〈劾元臣疏〉弹劾,[2]后因内阁中书黄应恩接受贿赂牵连,“回籍调理”,时人讥为“遵旨患病”[3],崇祯十四年(1641年)重启诏用,力辞不就。次年卒于家。
身后
家族
有子张泰象。
参考书目
- 《明史》列传第一百四十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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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志选 |
明朝顺天府府丞 1632年-崇祯年间 |
继任: 孙传庭 |
前任: 温体仁 |
明朝内阁首辅 1637年-1638年 |
继任: 孔贞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