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翔(万历辛丑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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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翔(1577年—1657年),字稚羽,号元蓬,山东省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县),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举人,二十九年,登进士,授广平府推官,升吏部稽勋司主事,万历三十五年,任文选司主事[1]。万历四十年,升任验封司员外[1]、文选司郎中[2]。泰昌元年,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2]。天启元年,任北太常寺少卿[3]。天启二年三月,任右佥都御史[4]、巡抚保定等地[4],此后叙平妖靖乱功,加升右副都御史[5]。天启三年十月,加升兵部左侍郎[6],孙翕之荫锦衣卫百户,十一月刑部左侍郎乔允升升任尚书,张凤翔被命回部管事。丁忧归。天启五年正月起补原官,寻署部事,六月引疾求去,允之,寻为御史田景新陈朝辅疏参为门户传头,东林帮手,被令冠带闲住并削荫子[7]。崇祯元年,起为吏部左侍郎[8],次年升工部尚书[9],时清军入关,京师戒严,以都城悬帘狭薄,崇祯帝大怒,二年十一月与兵部尚书王洽同被入狱,谪戍陕西。四年四月,上念旱,释前工部尚书张凤翔、左副都御史易应昌、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都督李如桢

明亡后归顺清朝,顺治三年,起用为户部右侍郎[10],请减山东加饷八十三万。顺治五年,改吏部左侍郎[8],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请设三省总督,用张存仁平诸土寇。顺治八年,升任工部尚书[9],同年加太子太保[9]。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顺治十四年卒,年八十一。十五年三月赐祭葬如例。

父张道情,字和夫,孝弟力田,好行其德,岁祲捐粟赈贷,立义塾,施棺构,闻义冢,凡力所任,无不周举。邻人受诬坐大辟,卖宅营救。道情初受其券,事解复还之,不责直。里有斗讼,片言立散,人呼为张父云云。以子凤翔封文林郎广平府推官,累赠资政大夫工部尚书。

张凤翼,字异羽,天启五年进士,官延绥巡抚。

孙张希之,字静者,荫生。曾孙张琰圭,字公琬,以曾祖凤翔荫官山西绛州知州,历官至兵部职方司郎中。曾孙张洗易,字六虚,壬子副榜贡生,以荫官广东乳源知县。

参考文献

  1. 1.0 1.1 神宗实录 ,491卷
  2. 2.0 2.1 光宗实录 ,6卷
  3. 熹宗实录 ,9卷
  4. 4.0 4.1 熹宗实录 ,20卷
  5. 熹宗实录 ,29卷
  6. 熹宗实录 ,40卷
  7. 熹宗实录 ,60卷
  8. 8.0 8.1 崇祯长编 ,8卷
  9. 9.0 9.1 9.2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118180号
  10. 世祖章皇帝实录 ,26卷
官衔
前任:
王洽
明朝工部尚书
1629年
继任:
南居益
前任:
谢启光
清朝工部尚书
1651年-1653年
继任:
刘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