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清朝)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现处于中国大陆简体模式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凤山县,中国旧名。

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置,治所兴隆庄位于今台湾省西南部高雄市左营区。

凤山县自设立以来到清末未改过名称[注 1]

沿革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南明永历三十七年),明郑灭亡,经施琅力陈,次年四月正式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并将明郑时期承天府天兴州万年州的行政区域略加调整,改为诸罗台湾、凤山三县,凤山县即承继了原万年州的永宁里、新昌里、依仁里、长治里、维新里、嘉祥里、仁寿里。凤山县治设在兴隆庄(今高雄市左营区),典史署在县治之西,巡检司署在下淡水里东港。行政范围包括:东至下淡水溪,西至打鼓山港,南至沙马矶头,北至台湾县文贤里二赞行溪(二层行溪,今二仁溪),另有溪北紧临的依仁里,以及文贤里北部的飞地(永宁里、新昌里、安平镇)。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因为凤山县发生蝗灾,知县宋永清在龟山旁建立“八蜡庙”[1]:47。而到康熙末年,凤山县境内已发展出数个热闹的聚落,像是兴隆庄街、下陂(埤)头街、新园街、万丹街、楠仔坑街、中冲街、阿公店街、半路竹街、大湖街、安平镇街[1]:44

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在万丹(今屏东县万丹乡)增设县丞驻守,管辖“淡水、枋寮口”等处[1]:63。同时将下淡水巡检驻守的地方调到大崑麓(今屏东县枋寮乡大庄村)[1]:63。雍正十二年(1734年),原属凤山县的永宁里、新昌里、依仁里、效忠里(原安平镇,康熙六十一年改名)、土墼埕保、罗汉门庄并入台湾县。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因为阿里港(今屏东县里港乡)发展,变成“流民聚处、抢窃频闻”之地,凤山县县丞改驻守阿里港,同时将下淡水巡检移驻崁顶(今屏东县崁顶乡)[1]:63、66。而在根据《重修凤山县志》(1764年)的记载,竹桥庄埤头街在乾隆时已经发展得相当热闹,内部有草店头、草店尾、中街、武洛唐街等热闹的地段,逐渐凌驾于县治兴隆庄之上[1]:66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发生林爽文事件,该年十二月庄大田在凤山县举事,率数千人围攻县城[1]:67。南路营参将瑚图里领兵300人自北门出外御敌,但庄大田军来时,瑚图里乘马南驰不知去处[1]:67。而后庄大田军从北门龟山攻入城内,千总丁得秋、把总许得陞、外委唐宗保、王朝桂战死,知县汤大奎、典史史谦则殉城[1]:67。事后因福康安等大臣的建议,乾隆帝同意将凤山县治迁往埤头街(今高雄市凤山区[1]:71

嘉庆十二年(1807年),嘉庆帝同意将军赛冲阿的提案,将县治迁回兴隆庄[1]:75。但官民并不积极,反而在嘉庆十九年(1814年)于埤头街新城建凤仪书院[1]:82

道光五年(1825年)整建旧城,但官民仍不愿迁回[1]:79。道光廿七年(1847年)闽浙总督刘韵珂巡台时,有凤山绅民蒋鹏飞呈请不愿迁回旧城的理由[注 2],之后清廷同意刘韵珂的奏议,县治再次设在新城[1]:82、83

光绪元年(1875年),拆分率芒溪以南之地另置恒春县。光绪十二年(1887年),上级台湾府改称台南府。1893年时人口约394,000人。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台湾改隶日本,此行政区划持续至台湾总督府台南府下各县合并成台南县为止。

县治变迁

凤山县设立之初,据台湾知府蒋毓英的说法,原本清廷有考虑县治设在凤山庄[注 3],但最后清廷决定将县治设在兴隆庄,仅将南路营参将驻守在凤山庄[1]:39。杜剑锋认为清廷的选址理由一是因为明郑时期兴隆庄一带已有开发,且有龟山、蛇山做屏障,此外清初的台湾防务着重于“海防”,故选择较靠近海边的兴隆庄为县治[1]:40、41。而虽然选择兴隆庄为县治,但设县初期仅在莲池潭畔建立文庙[注 4],知县等官员办公实际上是在接近府城的土墼埕凤山县行署(公馆)[1]:42。直到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奉文归治”,当时的凤山县知县宋永清才在兴隆庄修筑县署等设施[1]:45

但随着埤头街的发展,及兴隆庄分别在朱一贵事件(1721年)、林爽文事件(1786年)两次陷落等因素,县治遂迁往埤头街[注 5][1]:33。后来因为蔡牵势力攻陷新城等事件,将军赛冲阿提议将县治迁回兴隆庄[1]:73、74。嘉庆十二年(1807年),嘉庆帝同意赛冲阿的提案,将县治迁回兴隆庄[1]:75。而后道光五年(1825年)整建旧城[1]:79,但最后还是于道光廿七年(1847年)确定将县治留在埤头街新城[1]:33

行政区划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凤山县下辖里七、庄二、镇一、社十二[3]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凤山县下辖里十、保三、镇一、庄六、社十二[4][1]:42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凤山县辖区不变,仅“莊”改“庄”[5]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凤山县下辖里九、保二、镇一、庄六、社十二[1]:42

  • 里:新昌里、永宁里、依仁里、长治里、嘉祥里、维新里、仁寿里、港东里、港西里
  • 保:土墼埕保、喜树仔保
  • 镇:安平镇
  • 庄:半屏山庄、兴隆庄、赤山庄、大竹桥庄、小竹桥庄、凤山庄
  • 社:上淡水社、阿猴社、搭楼社、大泽机社、下淡水社、力力社、茄藤社、放索社、小琉球社、加六堂社、郎娇社卑南觅社

雍正十二年(1734年),原属凤山县的永宁里、新昌里、依仁里、效忠里(原安平镇,康熙六十一年改名)、土墼埕保、罗汉门庄并入台湾县。至1740年(乾隆五年),凤山县下辖八里、七庄[6]

  • 里:长治里一图长治里二图维新里仁寿里嘉祥里、观音山里、淡水港东里、淡水港西里
  • 庄:兴隆庄、半屏山庄、观音山庄、赤山庄、大竹桥庄小竹桥庄、凤山庄
  • 社:
    • 熟番八社:武洛社、搭楼社、阿猴社、上淡水社、下淡水社、力力社、茄藤社、放䌇社
    • 归化二社:加六堂社、郎娇社
    • 卑南觅(今台东县)六十五社:治本社、射马干社、吕加罔社、拔望望社、百马以力社、礁𦛨那狡社、里踏里踏社、八搭礼社、八系阄社、老郎社(以上一十社在卑南觅西)、募陆社、大龟文社、闷闷社、里立社、朝猫篱社、召猫篱社、加那打难社、哆啰网曷氏社、嘪屡里奶社、礁里亡社、那作社、吗𦛨的社、加留难社、龙鸾社、搭祺文社、𧒄仔仑社、哆啰觅则社、屡们社、猫美葛社、大狡社、礁猫里力社、搭琳搭琳社、大德讫社、射巳宁社、射腊眉社、𦛨北社、大板陆社、柯末社、罔雅社、大里力社、柒脚亭社、大枣高社、𦛨哈社、𧒄仔弼社、确只零社、大乌万社(以上三十五社在卑南觅南)、本湾社、米箕社、新八里罔社、旧八里罔社、加里房曷社、郎也郎社、千也猫嗌社、须那载社、株嘪烟社、株粟社、窝律社、甘武突社、瓮䌇社、邦也遥社、丁也老社、礁𦛨社、加洛社、加那突社、巴鸠郁社、沙别社(以上二十社在卑南觅北)

光绪二十年(1894年)《凤山县采访册》完稿之际,恒春县卑南厅台东直隶州已分治,此时凤山县下辖十四里:[7]

相关条目

注释

  1. 清初一同设立的诸罗县后来改称嘉义县,台湾县后来改称安平县。
  2. 理由像是旧城内地势狭湿,欠缺饮用水,腹地小,交通便利性不如埤头街新城等等[1]:83
  3. 在今天小港区与林园区交界处[2]:86
  4. 高拱干《台湾府志》写康熙廿三年建,但是蒋毓英《台湾府志》则写“未建。康熙二十四年,知县杨芳声就伪遗房屋修改文庙……在土墼埕”。对此谢贵文认为高志说法有误,可能是杨芳声于康熙廿八年(1689年)卸任前才在莲池潭建立文庙。另据《凤山县志》的说法,文庙应建于康熙廿五年(1686年)。[2]:88、89。
  5. 雍正时期,台湾府知府沈起元〈治台湾私议〉一文中,已提出将县治迁往埤头街的意见[1]:56

参考文献

  1.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杜剑锋. 《舊城滄桑──鳳山縣舊城建城180年懷舊》. 高雄市文献委员会. 2006-09. ISBN 978-986-00-6680-7. 
  2. 2.0 2.1 谢贵文. 《借問舊城眾神明 清朝以來左營舊城內外的祭祀空間》.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晨星. 2020-07. ISBN 978-986-5416-55-3. 
  3. 蒋毓英,《台湾府志》,卷一封隅,1685年
  4. 高拱干,《台湾府志》,卷二规制志:坊里,1694年
  5. 高拱干、周元文,《台湾府志》,卷二规制志:坊里,1712年
  6. 刘良璧,《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之五城池:坊里,1740年
  7. 卢德嘉,《凤山县采访册》,卷一舆地志,1894年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