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地区是1970年到1983年中国湖北省的一个地级行政区。
历史沿革
- 1950年5月,复以襄阳县之襄阳、樊城两镇组建襄樊市,隶属襄阳专署。次年6月,襄阳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湖北省人民政府襄阳区专员公署。
- 1970年,襄阳专区改称为襄阳地区。
- 1979年,襄樊市升格为省辖市。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1983]164号函批准撤销襄阳地区,其行政区域并入襄樊市。2010年12月9日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原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1]。
注释
1800年
1920年
1932年
省政府直属区
行政督察区
- 第一行政督察区(咸宁)
- 第二行政督察区(黄冈)
- 第三行政督察区(随县)
- 第四行政督察区(江陵)
- 第五行政督察区(襄阳)
- 第六行政督察区(宜昌)
- 第七行政督察区(恩施)
- 第八行政督察区(郧县)
1950年
1950年,湖北省有3省辖市,9专区
省辖市
专区
1980年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