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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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国发〔1999〕25号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主任、一级巡视员 王刚
二级巡视员(2) 廖茂雄、 吴兵
副主任(2) 胡汝林、 贺群
市管一级调研员 史子旭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 副地厅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南路10号口岸指挥中心大厦
对外官网 ka.sz.gov.cn/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深圳市口岸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全市口岸日常运作协调、管理、监督及处理口岸涉外相关业务工作[1]

职责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承担下列职责[2]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承办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报批工作并组织落实。
  3. 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改革。
  4. 负责协调落实往来深港澳之间的客运船舶、直通巴士和国际航班临时加班的口岸通关事项。
  5. 承担协调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口岸反恐和应急工作。
  6. 负责陆路口岸、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
  7. 根据市政府的授权,组织实施深港口岸合作。
  8.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 秘书处(机关党委)
  • 政策法规处
  • 陆路口岸处
  • 海空铁口岸处
  • 规划建设与信息处
  • 口岸资产监管处

深圳口岸分类

深圳已拥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15个。其中:公路口岸7个,铁路口岸1个,水运口岸6个,航空口岸1个。

公路口岸

铁路口岸

水运口岸

航空口岸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