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义(1945年11月—),男,汉族,山东商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早年供职于商河县城,197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6月,升任德州地委副书记。1978年8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兼山东省团校校长。1985年9月,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1987年12月,任枣庄市委书记。
1993年3月,48岁的孙淑义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晋升副部级。1995年5月,任中共济南市委书记[1]。2000年12月,升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2004年1月,任山东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晋升正部级。2009年12月17日,64岁的孙淑义因为牵扯到济正非法集资案与段义和济南轿车爆炸案而被免职[2]。
参考文献
- ↑ 孙淑义简历. 新华网. [2012-03-29].
- ↑ 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孙淑义落马内情. 凤凰网. [2012-03-2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
前任: 吴爱英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主席 2004年1月-2009年12月 |
继任: 刘伟 |
前任: 谢玉堂 |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书记 1995年2月-2004年2月 |
继任: 姜大明 |
这是一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