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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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任期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任期
1998年3月-2003年3月
委员长李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
任期
1995年5月8日-1998年4月10日
总理李鹏
前任陈俊生
继任温家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任期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增选)
任期
1995年3月18日-1998年3月17日
朱镕基邹家华钱其琛李岚清吴邦国同时在任
总理李鹏
前任田纪云
继任温家宝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任期
1988年12月-1994年10月
省长姜春云 → 赵志浩
前任梁步庭
继任赵志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任期
1987年7月-1989年3月
书记梁步庭 → 姜春云
前任李昌安
继任赵志浩
个人资料
出生1930年4月
中国山东省莱西县
逝世2021年8月28日(2021岁-08-28)(91岁)
 中国北京市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李志娥
母校山东省莱西县教师训练班

姜春云(1930年4月—2021年8月28日),男,汉族山东莱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前领导人,曾出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副委员长等职。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四届四中全会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生平

1930年,姜春云出生在山东省莱西县,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起,姜春云出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1988年起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在任山东省委书记期间,坚持邓小平改革开放路线,受到邓小平赞许及赏识。1992年中共十四大上,被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仍兼任山东省委书记。

1994年,姜春云被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翌年被选为国务院副总理,主管农业经济等工作。1997年中共十五大仍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姜春云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2][3][4]。2003年,姜春云任满退休[5]

2021年8月28日20时57分,姜春云因病在北京市逝世,享年92岁[6];遗体于9月2日上午在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7]

评价

中国共产党对其的评价:[6][8]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经济建设战线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杰出领导人。

参考文献

  1. 韩泰华 (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市: 红旗出版社. 1999-11-01: 897. ISBN 7-5051-0423-3.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 (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年3月–2003年2月. 北京市: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01: 405. ISBN 7-80078-793-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01: 41. ISBN 7-80056-903-9. 
  4. 龙德; 蔡翔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辽宁省沈阳市: 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01: 1832. ISBN 7-205-04473-1. 
  5. 姜春云简历. [2013-04-20]. 
  6. 6.0 6.1 姜春云同志逝世. 新华社. 2021-08-29 [2021-08-29]. 
  7. 王晔. 姜春云同志遗体在京火化. 人民网. 2021-09-03 [2021-09-07] (中文). 
  8. 姜春云同志生平. 新华网. [2021-09-02].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梁步庭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1989年-1994年
继任:
赵志浩
前任:
魏坚毅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书记
1984年-1987年
继任:
贺国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陈俊生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
1995年-1998年
继任:
温家宝
前任:
田纪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分管农业、经济等)

1995年-1998年
前任:
李昌安
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7年-1988年
继任:
赵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