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江三峽集團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於 2023年9月9日 (六) 16:45 由 BXHS-bot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机器人:清理不当的来源、移除无用的模板参数)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
China Three Gorges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類型中國中央企業
國有獨資企業
機構代碼91110000100015058K
成立1993年9月27日 (1993-09-27)
代表人物董事長:雷鳴山
總經理:韓君
總部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
產業發電業、電力工程建設
營業額783.1億元(2016年)
經營收入380.3億元(2016年)
淨收入239.17億元(2016年)
資產6600.63億元(2016年)
所有權者 中國(國家)
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
員工人數1.5萬人
實收資本額2114.12億元(2016年)
主要子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峽金沙江雲川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內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發電
中國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峽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
....等24個全資和控股子公司
網站www.ctg.com.cn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英語:China Three Gorges Corporation),簡稱中國三峽集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家主要從事發電業、電力工程建設的特大型中央企業

中國三峽集團為中國國有獨資企業,戰略定位為以大型水電開發與運營為主的清潔能源集團,主營業務包括水電工程建設與管理、電力生產、國際投資與工程承包、風電和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水資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相關專業技術諮詢服務等方面。截至2016年底,中國三峽集團可控裝機規模接近7000萬千瓦,已建、在建和權益總裝機規模達到1.18億千瓦,其中可再生清潔能源裝機佔97%,可控水電裝機佔全國水電裝機的16%[1]

歷史

1984年,組建中國三峽開發總公司籌建處[2]陳賡儀任主任),經中國國務院批准,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英文名:China Three Gorges Project Corporation,簡稱「CTGPC」)於1993年9月27日正式成立,隸屬於1993年9月國務院設立的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該委員會為三峽工程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國務院總理兼任委員會主任。2009年9月27日三峽總公司更至現名。

水電站

三峽集團公司除了三峽工程(裝機容量2250萬千瓦),還於2014年建成溪洛渡水電站(裝機容量1386萬千瓦,位於四川和雲南交界的金沙江上游)和向家壩水電站(裝機容量640萬千瓦,位於金沙江下游),這兩座電站均已投產發電。

2015年底,位於金沙江下游、裝機容量1020萬千瓦的烏東德水電站開工建設;2017年8月,裝機容量1600萬千瓦的白鶴灘水電站開工建設。預計烏東德水電站將於2020年首批機組投產發電,白鶴灘水電站將於2021年首批機組投產發電,2022年工程完工。屆時,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將擁有三座「三峽電站」的水電裝機容量[3]。而在2011年12月22日,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成功收購葡萄牙政府持有的電力運營商Energias de Portugal SA(EDP)21.35%股份,收購價為26.9億歐元[4]

歷任主要領導

主要領導及調整
時間 領導
1993年成立 總經理:陸佑楣,副總經理:李永安袁國林賀恭王家柱秦中一[5]
2003年11月 總經理:李永安 [6]
2010年1月 董事長、黨組書記:曹廣晶,總經理:陳飛,副總經理:楊清林初學楊春錦畢亞雄樊啟祥沙先華[7]
2014年3月 董事長、黨組書記:盧純,總經理:王琳[8]

全資或控股子公司

  1. 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2003年11月18日,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 三峽資本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3. 三峽金沙江雲川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4. 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 內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發電
  6. 中國三峽新能源有限公司
  7. 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
  8. 三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9. 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10. 葡萄牙電力公司 (21.35%股份)
  11. 中國三峽(巴西)有限公司 (巴西第二大非國有電力企業)
  12. 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47%股份,中國最大的風機製造企業)

公司主辦媒體

爭議

2014年,三峽集團董事長及總經理被雙雙免職。中組部官員強調,該項任免決定是「結合中央巡視組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央督導組掌握的情況」而做出的,並且要求三峽集團的新任領導層,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要求,一件一件抓落實,切實落實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在一些媒體上,三峽集團被指淪為利益集團牟利機器,中國人民通過繳稅累計交給三峽工程5千億,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所僅見,主要體現於暗藏在電費之中(每度電7厘至1.5分)的一種特別稅——三峽建設基金[9]

輿論揣測三峽集團任免決定與電力系統的淵源李鵬家族有關,如香港「開放」雜誌分析,李鵬家族李小琳是最奢華張狂的太子黨,三峽與地產利潤,動輒數以億計,已列入中紀委的打虎目標。[10]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