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广东省西部。
1952年置,行政公署驻湛江市。辖原高雷专区所属茂名、化县、信宜、电白、遂溪、徐闻、海康、吴川、梅茂、廉江10县及粤中专区所属台山、赤溪、阳江、阳春、恩平、开平6县。由湛江市、吴川县和东海、硇洲两岛析置雷东县。粤西行政区辖17县。
1953年,撤销赤溪县,并入台山县;撤销梅茂县,并入吴川县。
1955年10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向国务院提交报告,请求撤销粤西等四个行政区。1956年,报告获得批准[1],粤西行政区辖县划归湛江、佛山2专区:
注释
- ↑ 《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粵中、粵北、粵东、粤西行政公署成立汕头、惠阳、佛山、韶关、高要、湛江、合浦专员公署給广东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京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1956, (1956年8期). ISSN 1004-3438 (繁体中文).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简体中文).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