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中國古代官名。
沿革
太史在西周、春秋時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編寫史書,兼管典籍、天文曆法、祭祀等,為朝廷大臣。《後漢書·光武紀》注:「史官之長也。」後來職位漸低,秦朝稱太史令,漢朝屬太常,掌天文曆法,秩六百石[1];魏晉以後修史的職務劃歸著作郎,太史僅掌管推算曆法;隋朝改太史監,唐朝改太史局,唐肅宗時又改為司天台,至明清兩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負責,因此又稱翰林為太史。
清朝時,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雍正元年(1723年)、乾隆元年(1736年)曾開立非常設的國史館。乾隆三十年(1765年),國史館成為常設機構。[2]
司馬遷官職即為太史,在《史記》中的作者評述多以「太史公曰」的句子起始,所以太史一詞有時也指司馬遷所著的《史記》。如:唐朝的柳宗元《柳河東集》:「參之太史。」後代作者則模仿司馬遷自稱「太史氏」。
參考文獻
- ↑ 班固所著《漢書 百官公卿表上》:「自太常至執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由此可知太史的俸祿應為一千石。博士俸祿只有600石。
- ↑ 施仲謀. 赖太史与香港的中文教学. 2015-12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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