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中国古代官名。
沿革
太史在西周、春秋时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编写史书,兼管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为朝廷大臣。《后汉书·光武纪》注:“史官之长也。”后来职位渐低,秦朝称太史令,汉朝属太常,掌天文历法,秩六百石[1];魏晋以后修史的职务划归著作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隋朝改太史监,唐朝改太史局,唐肃宗时又改为司天台,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因此又称翰林为太史。
清朝时,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雍正元年(1723年)、乾隆元年(1736年)曾开立非常设的国史馆。乾隆三十年(1765年),国史馆成为常设机构。[2]
司马迁官职即为太史,在《史记》中的作者评述多以“太史公曰”的句子起始,所以太史一词有时也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如:唐朝的柳宗元《柳河东集》:“参之太史。”后代作者则模仿司马迁自称“太史氏”。
参考文献
- ↑ 班固所著《汉书 百官公卿表上》:“自太常至执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由此可知太史的俸禄应为一千石。博士俸禄只有600石。
- ↑ 施仲谋. 赖太史与香港的中文教学. 2015-12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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