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余谟,字潜柱,直隶安庆怀宁人,明末清初官员。
刘若宰之侄。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进士。降清后,授庶吉士[1],上疏“垦荒兴屯疏”称湖广“弥望千里,绝无人烟”[2]。官至刑科右给事中[3]。
顺治十一年(1654年)三月爆发陈名夏案,初三日刘余谟、御史陈秉彝替名夏缓颊,双方争执不下。刘余谟喋喋不休,帝为之大怒,下令将余谟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