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少三(1949年2月—),男,漢族,安徽鳳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黨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湖北地區代表。[1]
生平
197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月,畢業於安徽師範大學滁州分校中文專業。1986年9月起,先後任安徽省嘉山縣副縣長、副書記、縣長。1991年10月,任安徽省固鎮縣委書記。1993年5月,任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1994年11月,任蚌埠市委副書記。1997年1月,任安徽省安慶市委副書記。1998年1月,任安慶市人民政府市長。
1998年12月起,先後任湖北省荊門市委副書記、市長、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2年7月,任湖北省宜昌市委書記、宜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5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2007年6月,當選中國共產黨湖北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2][3]。2008年1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4]
參考文獻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郑少三.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单-搜狐新闻. 搜狐網. [2023-01-13].
- ↑ 中共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搜狐新聞. [2023-01-13].
- ↑ 第十任院长 郑少三.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3-01-31 [2017-08-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職務 | ||
---|---|---|
前任: 吳家友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8年1月-2013年1月 |
繼任: 李 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