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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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戰爭核子戰爭,簡稱核戰,是指使用核子武器作戰的戰爭。在核子武器歷史上,僅有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廣島與長崎原子彈爆炸是實際在戰爭中使用了核子武器。

歷史

早期

核戰爭的歷史可由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期說起,當時的納粹德國歐洲閃電戰等軍事行動令美國人擔心納粹德國意大利將攻下歐洲,最終入侵美國本土,於是積極發展大規模殺傷力武器來控制納粹德國擴張,儘管德國也在秘密研發核武,並在1945年德國戰敗前幾個月開始提供予日本,加上研究進度受挫,而美國則在曼哈頓計劃中搶先發展出原子彈。最後雖然由於德國投降而沒有用於納粹德國,但在大戰末期為避免美軍在攻佔日本本土時出現重大傷亡,美國在大日本帝國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迫使日本投降以結束戰爭。

核子武器在二戰末期被首次使用,美國為了迫使最後軸心國日本投降,儘快結束二戰,於是在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這是核子武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戰爭中使用。 美國已可以掌握核子武器技術,為令日本投降,於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兩市幾乎完全被毀滅。這使世人驚覺大規模殺傷力武器戰爭中的作用,讓很多國家紛紛發展大規模殺傷力武器,以使自己躋身至「世界強國」之中。

冷戰

核子武器由兩個敵對的超級大國——美國和蘇聯擁有絕大多數的核子武器,讓核戰爭有爆發的可能。

古巴飛彈危機是1962年冷戰時期在美國、蘇聯古巴之間爆發的一場極其嚴重的政治、軍事危機。事件爆發的原因是蘇聯古巴部署飛彈。這個事件被看作是冷戰的頂峰和轉折點。歷史上人類從未如此近距離的站在核戰爭爆發的邊緣。

珍寶島事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因珍寶島的歸屬問題於1969年3月間在島上發生的武裝衝突。發生珍寶島事件後,蘇聯明確發出先發制人和核打擊的威脅,這也是人類史上第二次全面核戰爭威脅。

人們在1962年的古巴導彈危機後開始極為重視核子武器帶來的後果,並擔心核戰爭一旦爆發整個世界都會被毀滅,於是核武大國美國、蘇聯和當時另外一個擁有核武的國家—英國古巴導彈危機後便開始積極進行協商制定《核不擴散條約》相關細節的討論,到1968年美國、蘇聯和英國便簽署核不擴散條約,當時與美國和蘇聯兩個超級大國同時都處在敵視對立狀態的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國沒有簽署此條約,直到1992年鄧小平江澤民才同意簽署此條約。與同在1964年首次核試驗成功的中國一樣,長期堅持在美國和蘇聯的對立中保持獨立自主的戴高樂主義法國也在1992年才簽署了《核不擴散條約》。[1]

1990年代,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簽署了核武禁擴條約,美國、俄羅斯等大國都放慢核子武器的發展腳步,並且宣佈暫停本國的核試驗,但印度巴基斯坦朝鮮等國家卻依然積極發展核子武器。朝鮮在2003年退出了核不擴散條約[2],並且在2006、2009、2013和2016年四次成功進行核試驗。[3]

影響

核武輻射衝擊波和產生放射性造成殺傷力和破壞作用以及所造成大面積污染,可以使整個人類世界被它毀滅。核爆後的塵埃帶來「核冬天」及核子末日,最終將可能導致人類的滅亡。

在二十一世紀各國對於核戰爭的應對體系中可以得知,當核戰爭到來時,各國的防禦體系可以提前得知飛彈的發射並通知群眾,遭受核打擊的目標如果可以在爆炸前躲入人防地下工事中並關閉對應艙門,只要不位於爆點中心半徑一百米內且工事質量合格,並所用核彈當量沒有非常的大的前提下,理論上這些設施可以保證大部分人類的長期存活(核子武器當量為當前有核國家常規儲備的級別),但仍然會受到輻射的影響。不過最主要的問題仍是物資補給以及善後工作。

參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