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有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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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有壬(1287年—1364年),元朝河南湯陰人。字可用。有兄許有孚

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進士。擔任同知遼州事。延祐六年(1319年)許有壬為山北廉訪司經歷。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升吏部主事至治二年,以江南行台監察御史行部廣東彈劾治理不法官僚豪紳,拜監察御史元泰定帝即位,許有壬陳時事十條,請勿以大臣兼兵權,減輕民賦、節制浮費。泰定元年(1324年)擔任中書左司員外郎。京師饑荒,他請求開倉放糧,用糧食四十萬斛救助災民。泰定三年(1326年)擔任右司郎中、左司郎中。元文宗即位,擔任兩淮都轉運鹽司使,整頓鹽法。至順二年(1331年),擔任參議中書省事。元順帝元統二年(1334年),擔任治書侍御史。轉任中書參知政事侍御史,反對廢除進士科。當時廷議想要恢復古代劓刑,禁止漢人、南人學習蒙古文畏兀兒字書。他都上書反對。至元年間被人忌恨,於是歸居彰德府(今河南省安陽市)。至元六年(1340年),起復為中書參知政事至正元年(1341年),擔任中書左丞。被南台監察御史木八剌沙,至正二年(1342年),稱病歸鄉,召為翰林學士承旨,知經筵事。至正七年(1347年),為御史中丞,再次稱病歸鄉。至正十三年(1353年),擔任河南行省左丞,負責籌措鎮壓河南反元軍隊的元軍糧餉。至正十五年(1355年),官至集賢殿大學士、中書左丞,建議招撫各地變民軍。歷任自元仁宗至順帝七朝,將近五十年。至正十七年(1357年)致仕。有文集《至正集》《圭塘小稿》人。

參考文獻

  • 元史》 列傳第六十九 - 張起岩・歐陽玄・許有壬・宋本・謝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