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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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政(英語:Regent)是指在君主制下,一個國家的在位君主不能管理國家時,由他人代替君主處理國政。在古代攝政最常見的情況即是君主仍然幼小而不能親自定奪裁批朝政。在現代多為君主患病或不在國內等情況下也會偶爾出現。攝政者多由在位君主的直系親屬擔任職務,如儲君(多稱為監國)或母親(多稱臨朝稱制,唐朝以後又稱垂簾聽政),或是通常由稱為「攝政王」的皇族成員所擔任。除此之外,攝政者也有由君主的外祖父外戚,或是德高望重、深具資歷經驗的大臣(多稱為輔政大臣)所擔任的。

有些攝政者攝政時,國家並沒有君主在位,這種情況下的攝政者是國家的實際統治者,只是沒有君主身份。

在攝政期間,攝政者給予建議、並讓君王從各項建議與執行中進行學習,直至年歲更長,而能親自執政為止。然而,於很多情況,攝政者都會獨攬大權不放,甚至把君王當作傀儡。故君王長大後,亦往往與這些攝政者產生權力矛盾,而引發權力鬥爭。單以清朝為例,就有清初康熙帝除去輔政大臣鰲拜,清末光緒帝嘗試與慈禧太后爭權(但失敗)等例子。

截至2024年5月21日,列支敦士登(隸屬於列支敦士登攝政王兼皇儲阿洛伊斯)是唯一活躍的攝政國家。[1]

歷史上著名的攝政者

中國

日本

在古代日本,攝政是替未成年天皇執政之臣,其在天皇成年後稱關白。自從858年清和天皇即位、天皇外祖父藤原良房攝政以來,攝政一職便由藤原北家所獨佔。(豐臣秀吉豐臣秀次父子是唯一的例外)

琉球

琉球國自1372年向中國朝貢以來,每逢皇位更替之時,中國必遣使冊封。在先王薨去、嗣君尚未接受冊封時以王世子身份監國,相當於攝政王。此外,攝政也是古琉球的一種官職。

朝鮮半島

高句麗的攝政者:

高麗王朝的顧命大臣:

北韓王朝的攝政者:

越南

越南阮朝設置輔政大臣之職,由前任皇帝任命,以輔佐嗣君。不過到了法國殖民政府時期,輔政大臣為殖民政府任命,以架空皇帝。

英國

攝政王

佐治四世是英國歷史上唯一獲得「攝政王」(Prince Regent)稱號的攝政,在1810年-1820年其父佐治三世由於精神病無法視事時作為皇儲監國,國會因此設立「攝政王」職位。這段歷史時期(以及當時的時尚、文化、建築風格等)因此稱為「攝政時代」。

大不列顛王國攝政

安妮女皇在1714年去世後,由首席法官帕克男爵為首的輔政大臣負責監國,同時派人前往漢諾威迎來皇位繼承人佐治一世赴英國。

英格蘭王國攝政和蘇格蘭王國攝政

在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之前,英格蘭王國和蘇格蘭王國歷史上都屢次出現過攝政和輔政大臣。其中當政時間較長的英格蘭王國攝政包括:

泰國

匈牙利

西班牙

比利時

俄羅斯

  • 奧麗加(俄語:Св. Ольга;890年-969年7月11日)古羅斯國女政治家,基輔大公伊戈爾的夫人,斯維亞托斯拉夫·伊戈列維奇大公的母親和攝政(945年—957年)。
  • 索菲婭·阿列克謝耶芙娜·羅曼諾娃(俄語:Царевна Софья Алексеевна Романова,1657年9月17日-1704年7月3日)(英語:Sophia Alekseyevna of Russia)是俄羅斯歷史上的一位女攝政,沙皇俄國羅曼諾夫王朝公主,彼得大帝的異母姐。彼得大帝親政後,她試圖奪權失敗,餘生被彼得軟禁於修道院為修女。

列支敦士登

參考資料

  1. 1.0 1.1 Hereditary Prince Alois. Fuerstenhaus.li. [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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