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江西按察司副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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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湖廣安陸州 |
出生 | 天順四年(1460年) |
逝世 | 正德七年(151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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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憲(1460年—1512年),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安陸州(今湖北省鍾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湖廣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九十名[1][2],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員外郎。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連坐下詔獄,出為兗州通判。
正德初年,恢復官職,歷任江西按察使司副使。華林、馬腦民變,總督陳金檄周憲進剿,攻打北門時,其戰敗被俘,罵不絕口,被肢解。朝廷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嘉靖二年(1523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一同祭祀於忠烈祠。經給事中李鐸進言,命有關部門每年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3]。
家族
曾祖周復祖;祖父周貴,封滁州知州;父周正,大同知府。母朱氏(封宜人)[4]。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忠義一》(卷289):周憲,安陸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刑部主事,進員外郎。十七年坐事下詔獄,謫兗州通判。正德初,復故官,歷江西副使。華林、馬腦賊方熾,總督陳金檄憲剿之,平馬腦砦及仙女、雞公嶺諸寨,先後斬獲千餘人。華林賊窘,遣諜者詭言饑困狀。憲信之,移檄會師夾擊。他將多觀望,憲攻北門,三戰,賊稍卻,與子干先登逼之。賊下木石如雨,軍潰,憲中槍,干前救,力戰墮崖死。憲創重被執,罵不絕口,賊支解之。事始聞,贈按察使,予祭葬,諡節愍,廕一子,旌干門曰孝烈。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並旌,詔附祀忠烈祠。後從給事中李鐸言,命有司歲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朝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