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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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直隶扬州府泰州 |
字号 | 字宣之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亲属 | |
子 徐嵩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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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四十一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二甲第七十九名进士[1][2]。授南京礼科给事中。明武宗即位后,恢复先朝所汰免的冗费,徐蕃等人上疏力劝,武宗没有接纳。此后起用为江西参议,跟从都御史陈金讨平东乡民变。正德末年任顺天府尹[3]。嘉靖年间,官至工部右侍郎[4]。
家族
曾祖徐子玉;祖父徐演;父徐逵,鄞县县丞。母张氏;生母王氏[5]。
子徐嵩,正德末进士。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光绪《顺天府志》
- ↑ 《明史》(卷188):“徐蕃,泰州人。弘治六年进士。授南京礼科给事中。武宗嗣位,复先朝所汰诸冗费,番等力争,不纳。后起江西参议,从都御史陈金讨平东乡寇。嘉靖时,累官工部右侍郎。”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六年癸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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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童 瑞 |
明朝顺天府府尹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上任 |
继任: 张 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