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志淑

出自求聞百科
留志淑
大明 浙江右布政使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克全,號明山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
留震臣留敬臣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留志淑(1481年—1532年),克全明山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福建鄉試第八十四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第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授溫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遷員外郎,出爲浙江杭州府知府,抵禦朱宸濠叛亂,改徽州府知府。升任湖廣按察副使,轉布政司參政,修建堤壩設置水庫,再升浙江按察使江西按察使浙江右布政使。轉浙江左布政使,未任而卒[3]

家族

曾祖父留允恭;祖父留昆;父留芳,通判。前母鄭氏;黃氏;繼母胡氏[4]。有子留元復、孫留震臣留敬臣

參考文獻

  1.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留志淑,字克全,號明山,宋忠宣正裔孫。年十六受業蔡虛齋之門,一見稱其遠器。弘治乙丑登第,授溫州推官。樂清有諸生趙寧為徐姓所殺,寧子誣訟其父友張某,獄成十餘年。志淑廉得情,出張坐徐。擢刑部主事,遷員外郎。錄大辟囚,多平反。以才望推守杭州。鎮守太監畢真,逆濠羽翼也,擁牙士數百,肆行殘賊。志淑白台察監司陰制之。真欲起變,一夕,火其居,延燒千餘家。志淑令地方熄火,傳各衙門堅閉無動,真不得逞。數日,濠反報至,真將發益急。志淑提民兵伏門外。真不得已,呼其眾出。民兵盡捕獲送獄,奏聞,逮系伏誅。武廟統六師征濠,憲臣以徽為噤喉地,疏志淑知徽州。杭人請於朝,乞還其守。奏可,復治杭徽,民立祠祀之。遷湖廣按察副使,轉布政司參政。適銅盤賊起,志淑察奸民為賊耳目者擒治之,賊援絕窮困,遣人喻而降之。屬邑有腴田數百頃,為水所決,設法導水,仍築堤植柳以固之。田成有秋,民呼曰「留公堤」。遷江西按察使,轉浙江左布政使。未任,卒。子元復,舉人。孫震臣、敬臣,並進士。
  4.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梁 材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上任
繼任:
張 芹
前任:
張 芹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正德十五年(1520年)再任
繼任:
查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