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源
中文中,「外國人」一詞在漢朝時已經出現[1]。
法律地位
在許多國家中,外國人在法律上的權力、權利和義務如參政權、工作權、財產權等都與本國人有若干差異。
當代各地區內數量最多的外國人
- 美國:墨西哥人、華人、菲律賓人、印度人、英國人、古巴人、薩爾瓦多人
- 俄羅斯:烏克蘭人、烏茲別克人、塔吉克人、華人
- 英國:波蘭人、印度人、愛爾蘭人、德國人、巴基斯坦人、孟加拉人
- 法國:阿爾及利亞人、摩洛哥人、突尼斯人、剛果人、羅馬尼亞人
- 德國:土耳其人、波蘭人
- 中國:
- 日本:華人、韓國人、巴西人、菲律賓人
- 加拿大:華人、菲律賓人、印度人
- 澳大利亞:英國人、新西蘭人、華人、越南人、印度人
參見
參考文獻
- ↑ 《漢書》卷六十八:及上病,屬霍光以輔少主,光讓日磾。日磾曰:「臣外國人,且使匈奴輕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