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革命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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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革命軍軍旗 | |
存在時期 | 1924年6月16日-1947年(國民革命軍) 1947年-1949年(蔣介石當局「國軍」) |
國家或地區 | 中國 |
效忠於 |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 |
種類 | 陸軍、海軍、空軍 |
別稱 | 國軍、國府軍 |
參與戰役 | 國民革命軍東征 國民革命軍北伐 中原大戰 土地革命戰爭 中國抗日戰爭 緬甸戰役 滇西緬北戰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 解放戰爭 |
指揮官 | |
著名指揮官 | 蔣介石 李宗仁 閻錫山 馮玉祥 白崇禧 張學良 何應欽 胡宗南 孫立人 胡璉 張靈甫 薛岳 唐生智 關麟征 顧祝同 張發奎 |
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革命軍,是中國國民黨在1924年所創設之軍隊,是中國國民黨轄下的軍隊。成立於1925年7月,由國民政府將所屬軍隊改編而來[1]:2012。
國民革命軍建軍之初,將領和軍官均由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創設的黃埔軍校加以培養訓練。國民革命軍是國民政府進行北伐的主要武裝力量。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正式統一中國,國民政府定於一尊,國民革命軍也被稱為國民政府軍,簡稱「國軍」或「國府軍」,期間經歷土地革命戰爭、中國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等戰爭。
1947年,蔣介石推行所謂「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實施,國民革命軍成為所謂「中華民國國軍」,亦簡稱「國軍」。
歷史
中國國民黨軍隊
國民革命軍成立前,在廣州以孫中山為總統的護法軍政府,其武力基礎是獨立諸省的地方軍閥,孫中山本人並無軍事實力,1922年六一六事變後,孫中山有感軍閥不服從其命令,決定建立一批軍事武力效忠於他和中國國民黨。1924年1月20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開辦軍官學校,創立黨軍。宣布實行聯俄容共政策,並發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在蘇聯援助下,中國國民黨得以組建軍校,發展自身的軍事武力。1924年5月,蘇聯紅軍帕維爾·安德烈耶維奇·巴甫洛夫(漢名高和羅夫)到達廣州,受聘孫中山首席軍事顧問、黃埔軍校軍事總顧問兼軍事顧問團團長。5月2日,孫中山特任蔣介石為軍校校長,5月9日任廖仲愷為軍校黨代表並籌集軍校經費,1925年2月,陳炯明從東江流域西犯,建國粵軍、黨軍和滇、桂軍東征陳炯明,成功擊潰渠陳炯明的殘部洪兆麟。
1925年7月5日,依「軍事委員會組織法」,確定「以黨建軍」、「以黨治軍」原則,規定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及監督管理[2]:27。護法政府於廣州改組為國民政府。同年7月,依國民政組織法建置軍事部,部長許崇智,職掌⑴國民政府外軍事代表;⑵國民政府之軍事工作,及軍事問題議決案之代表說明者;⑶指揮各省軍事廳之工作;1926年12月裁撤[2]:28。8月18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取消轄下各省地方軍隊,統一名為「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轄第一、二、三、四、五、六等六個軍[1]:2012。由黃埔軍校畢業軍官組成的黃埔軍校校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軍長蔣介石。「建國湘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建國滇軍」改為國民革命軍第三軍,「建國粵軍第一師」為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建國粵軍第三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五軍。起初,國民革命軍依照蘇聯體制,在軍、師兩級設黨代表及政治部。
為了彌補軍力差距,國民政府不斷納降改編,吸收各地軍事武力。1926年1月,收編湖南「攻鄂軍」,與「警衛軍」(軍長吳鐵城),和建國軍「潮梅軍」(軍長羅翼群)等合組為國民革命軍第六軍,軍長程潛。3月,收編廣西新桂系為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軍長李宗仁。6月,湖南唐生智部隊敗於吳佩孚而加入國民政府,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軍。6月5日,依「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正式成立國民革命軍司令部,規定:「凡國民政府下之陸海空各軍均歸其統轄」,「總司令對國民政府與中國國民黨,在軍事上須完全負責」,「總司令兼任軍事委員會主席」;轄參事廳、政治部、辦公廳、衛士團等[2]:28。蔣介石任總司令,李濟深為參謀長,白崇禧任參謀次長代理參謀長,鄧演達為政治部主任,周恩來為政治部副主任。
1926年7月誓師北伐時,國民革命軍主力為此八個軍級部隊,約十萬人[1]:2012。
北伐戰爭
北伐初期,國民革命軍的四、七、八軍分別在湖南、湖北擊敗吳佩孚;二、三、六軍進攻江西最初受挫。1926年12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移設於南昌[3]:12。1927年1月調整戰略,七軍從江左,二、六軍從江右,分兵向江西及長江下游挺進,三、一軍合擊浙江,挺進上海。3月11日第二屆三中全會,為提高黨權,免去蔣軍事委員會主席,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2]:28。至4月軍閥孫傳芳主力被擊潰。國民革命軍取得北伐戰爭勝利[1]:2012。4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第七十四次政治會議,決定奠都南京[2]:28。
1927年4月26日發生寧漢分裂,清除中國國民黨內的中國共產黨黨員,並在各地大規模捕殺中國共產黨分子,國民革命軍北伐一度中斷。國、共兩黨因而正式決裂,開展長達十年的武裝衝突。中國國民黨分裂成左派的武漢及右派的南京兩個國民政府。以蔣介石為首的右派在南京成立政府,開始清黨,將中國共產黨黨員從軍隊內清除,並且取消國民革命軍內黨代表及政治部編制。國民革命軍開始被中國共產黨稱為蔣軍,中國共產黨指責國軍已成為「新軍閥」蔣介石工具。至7月15日,武漢政府分共,8月19日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發表遷都南京,又合而為一[2]:28。8月,蔣介石辭去總司令職。孫傳芳乘機反攻,被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在南京龍潭擊敗。
1928年1月,蔣介石復出。支持北伐的馮玉祥手下的國民軍,及閻錫山手下的北方革命軍併入國民革命軍戰鬥序列。國軍編為第一、二、三、四集團軍,分別由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及李宗仁任司令;蔣介石為總司令。6月,張作霖退出山海關外,被日本關東軍在皇姑屯站炸死。國軍進至北京。12月,張學良東北易幟,北伐宣布成功。
軍事整合
北伐時期隨着戰爭進展,擴編為49個軍,19個獨立師。
在1928年7月國民政府開始研究裁兵時,屬國民革命軍名下軍隊,有八十四個軍約三百個師,共二百二十萬人。當中尚未包括中國東北地區、四川及雲南等地部隊。而且軍隊素質非常參差,不少是投誠及收編而成。1928至1929年曾開始編遣工作,計劃將國民革命軍縮編成六十五個師共八十萬人,亦有訂明國軍最高指揮權在國民政府。但不久革命軍內實力軍人即互以兵戎相見,先後發生蔣桂戰爭(參看李宗仁)、中原大戰等多場國民黨內戰,加上對共產黨「圍剿」及用兵,編遣計劃及軍隊國家化的計劃遂無疾而終。
1935年之後,中國共產黨在被「圍剿」下遭到重創,各地軍閥在多次衝突失敗後大多服從國民政府的指揮,中國局勢暫時處於平息;為應對日本威脅逐步上升,國民政府在德國軍事顧問建議下,制定國軍編遣計劃,預定將體制混亂、編制五花八門的各類師團統一調整,並配發新式武器裝備及德國軍事訓練,來強化戰鬥力。整編目標計劃將當時全國正規軍力縮減成60個師約70萬人,這項工作以中央軍優先進行。到1937年對日抗戰前,已完成20個師整編,最後因對日抗戰爆發而被迫中斷。不過,這項調整師編制仍成功推廣到各系軍隊之中。抗戰以後,師團都是以這套調整師體制,進行整補與戰力規劃。
抗日戰爭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國軍大幅擴編。當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軍亦相繼歸入國軍編制,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但通常不歸入國軍陣營。至1945年,國軍共有120個軍、354個師,此外尚有獨立旅、獨立團等。據統計,八年抗戰中,國軍中陸軍傷亡將士三百萬人以上,當中將級軍官陣亡已超過二百名,中下級軍官更大幅傷亡。此外,抗戰期間國軍亦首次離開中國,組成中國遠征軍,到緬甸與印度的英軍共同作戰,且亦屢有勝果。
1944年底,已從戰前的191個師發展到350個師(步兵115個軍328個師含4個補訓總處,騎兵5個軍22個師),但全軍作戰部隊缺額69萬餘人,占編制數的21%。1945年開始全軍整編,至年底完成,共裁撤了38個軍,新建4個軍,保留了89個軍;裁撤119個師,新建13個師,保留256個師。軍事機構從4268個裁去1471個;軍事學校由93所裁去69所,新增5所。總計裁減100萬人,軍隊總數從590萬人下降到490萬人。按計劃,各戰區每3個軍裁去1個軍,轄3個師的軍應裁去1個師,轄2個師的軍應各裁去1個團並由他部調入充實。
「軍隊國家化」
依照1947年制定之所謂「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軍隊不受任何黨派的控制,以所謂「中華民國總統」兼任三軍統帥,名稱變更為「中華民國國軍」,並在1947年將國軍移交「行憲」後的「中華民國國防部」指揮。[4]
1946年2月,國民政府在南京召開軍隊整編會議,通過了《關於變更軍事體制和軍事委員會及其所屬一切軍事機構的議案》。該案決定在國民政府主席下設置國防部,為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在組織編制上設有6廳7局。其中,6個廳分別具體分管:人事、情報、計劃、作戰、訓練、研究;7個局則分別具體分管:新聞、民軍、保安、預算、史料、警察、兵役。除國防部外,另設參謀總長。在部隊的編制體制上,決定將戰區機構改為綏靖主任公署;集團軍改為整編軍;軍縮編為整編師,師縮編為轄3個團的整編旅;裁減新編師、暫編師、預備師等番號。在美國斡旋下,國民政府(國民黨)與共產黨在1946年2月在重慶簽署《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方案規定全12個月內將中國軍隊減為108個師,90個師為國民黨,18個師為共產黨。之後再在六個月縮編為國民黨50個師,共產黨10個師。根據整編會議確定的方針,1946年6月1日,國民政府將軍事委員會和軍政部正式改組為國防部,掌管全國軍政事務,國防部下轄陸軍、海軍、空軍、聯合後勤4個總司令部;武漢、北平、西北、東北、廣州5個行營;徐州、鄭州、衢州等「綏靖」公署以及重慶行轅、第2戰區、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和第79軍等直屬軍政機關和部隊。撤銷了抗戰時期成立的中國陸軍總司令部,並改為陸軍總部。但是整軍尚在開始階段時,1946年6月全面內戰爆發後,將軍隊總數減少了三分之一,由抗戰勝利之初的113個步兵軍,精簡整編為86個整編師(軍),248個旅,其中86個整編師中有美械、半美械裝備的22個師。
1947年起,各地中國共產黨軍隊不再使用舊的「國民革命軍」番號,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1948年國民黨「國民政府」當局改組為所謂「中華民國政府」,隨後國軍在大陸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擊敗,中華民國滅亡,國軍餘部隨着國民黨當局逃往台灣。
組織
指揮機關
軍階
- 「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起初沿用了北洋時期的軍階制度。
- 1931年4月國民政府公布了《陸空軍軍官佐士兵等級表》:
- 軍官分為將官、校官、尉官三等,各官等又分上、中、少三級(少尉之下另設准尉)。
- 軍佐改用與兵科相同的三等九級名稱。
- 軍士分為:上士、中士、下士
- 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 明確設立了空軍軍階等級。
- 1935年國民政府公布《陸海空軍官制表》、《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重新制定陸、海、空軍軍階等級:
- 軍官和軍佐冠以所屬軍種。
- 三軍軍佐均分為監、正、佐三等,相當於將、校、尉:
- 「監」分為總監、監,相當於中將、少將。
- 正、佐均分為一等、二等、三等,相當於校、尉的上、中、少三級。
- 軍佐以專業名稱加以區分,如:相當於現今「海軍軍醫上校」的「海軍一等軍醫正」。
- 軍士除空軍機械、通信、攝影、測候等專業的軍士分為一等軍士、二等軍士、三等軍士,其餘與前制相同。
- 1935年3月,國民政府區分上將為特級[5]、一級、二級。
- 特級上將僅授予1935年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蔣介石一人;民國時期一共授予陸軍一級上將10名、海軍一級上將1名,除了蔣介石嫡系的何應欽、陳誠,其餘皆是獨霸一方的地方勢力[6]。
- 1936年起,由於上將員額有限,合於晉升二級上將規定的陸軍中將,可以加上將階[7],其服制同二級上將、領中將最高額薪俸,且二級上將職位出缺時可以優先晉任。
- 國民政府也多次以陸軍上將階配合勳章贈與友邦政要,以示友好。
編制
戰區(行營)高於兵團(轄2至5個集團軍),高於集團軍(轄3至5個方面軍/軍團),高於軍團(轄2個軍),高於軍(轄3至5個師)或路軍(轄2師),高於師,高於旅,高於團,高於營,高於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