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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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革命军军旗 | |
存在时期 | 1924年6月16日-1947年(国民革命军) 1947年-1949年(蒋介石当局“国军”) |
国家或地区 | 中国 |
效忠于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 |
种类 | 陆军、海军、空军 |
别称 | 国军、国府军 |
参与战役 | 国民革命军东征 国民革命军北伐 中原大战 土地革命战争 中国抗日战争 缅甸战役 滇西缅北战役 第二次世界大战 解放战争 |
指挥官 | |
著名指挥官 | 蒋介石 李宗仁 阎锡山 冯玉祥 白崇禧 张学良 何应钦 胡宗南 孙立人 胡琏 张灵甫 薛岳 唐生智 关麟征 顾祝同 张发奎 |
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革命军,是中国国民党在1924年所创设之军队,是中国国民党辖下的军队。成立于1925年7月,由国民政府将所属军队改编而来[1]:2012。
国民革命军建军之初,将领和军官均由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创设的黄埔军校加以培养训练。国民革命军是国民政府进行北伐的主要武装力量。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完成,正式统一中国,国民政府定于一尊,国民革命军也被称为国民政府军,简称“国军”或“国府军”,期间经历土地革命战争、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战争。
1947年,蒋介石推行所谓“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实施,国民革命军成为所谓“中华民国国军”,亦简称“国军”。
历史
中国国民党军队
国民革命军成立前,在广州以孙中山为总统的护法军政府,其武力基础是独立诸省的地方军阀,孙中山本人并无军事实力,1922年六一六事变后,孙中山有感军阀不服从其命令,决定建立一批军事武力效忠于他和中国国民党。1924年1月2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开办军官学校,创立党军。宣布实行联俄容共政策,并发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在苏联援助下,中国国民党得以组建军校,发展自身的军事武力。1924年5月,苏联红军帕维尔·安德烈耶维奇·巴甫洛夫(汉名高和罗夫)到达广州,受聘孙中山首席军事顾问、黄埔军校军事总顾问兼军事顾问团团长。5月2日,孙中山特任蒋介石为军校校长,5月9日任廖仲恺为军校党代表并筹集军校经费,1925年2月,陈炯明从东江流域西犯,建国粤军、党军和滇、桂军东征陈炯明,成功击溃渠陈炯明的残部洪兆麟。
1925年7月5日,依“军事委员会组织法”,确定“以党建军”、“以党治军”原则,规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及监督管理[2]:27。护法政府于广州改组为国民政府。同年7月,依国民政组织法建置军事部,部长许崇智,职掌⑴国民政府外军事代表;⑵国民政府之军事工作,及军事问题议决案之代表说明者;⑶指挥各省军事厅之工作;1926年12月裁撤[2]:28。8月18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取消辖下各省地方军队,统一名为“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辖第一、二、三、四、五、六等六个军[1]:2012。由黄埔军校毕业军官组成的黄埔军校校军为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蒋介石。“建国湘军”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军,“建国滇军”改为国民革命军第三军,“建国粤军第一师”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建国粤军第三军”为国民革命军第五军。起初,国民革命军依照苏联体制,在军、师两级设党代表及政治部。
为了弥补军力差距,国民政府不断纳降改编,吸收各地军事武力。1926年1月,收编湖南“攻鄂军”,与“警卫军”(军长吴铁城),和建国军“潮梅军”(军长罗翼群)等合组为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军长程潜。3月,收编广西新桂系为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军长李宗仁。6月,湖南唐生智部队败于吴佩孚而加入国民政府,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军。6月5日,依“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正式成立国民革命军司令部,规定:“凡国民政府下之陆海空各军均归其统辖”,“总司令对国民政府与中国国民党,在军事上须完全负责”,“总司令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辖参事厅、政治部、办公厅、卫士团等[2]:28。蒋介石任总司令,李济深为参谋长,白崇禧任参谋次长代理参谋长,邓演达为政治部主任,周恩来为政治部副主任。
1926年7月誓师北伐时,国民革命军主力为此八个军级部队,约十万人[1]:2012。
北伐战争
北伐初期,国民革命军的四、七、八军分别在湖南、湖北击败吴佩孚;二、三、六军进攻江西最初受挫。1926年12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移设于南昌[3]:12。1927年1月调整战略,七军从江左,二、六军从江右,分兵向江西及长江下游挺进,三、一军合击浙江,挺进上海。3月11日第二届三中全会,为提高党权,免去蒋军事委员会主席,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2]:28。至4月军阀孙传芳主力被击溃。国民革命军取得北伐战争胜利[1]:2012。4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第七十四次政治会议,决定奠都南京[2]:28。
1927年4月26日发生宁汉分裂,清除中国国民党内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并在各地大规模捕杀中国共产党分子,国民革命军北伐一度中断。国、共两党因而正式决裂,开展长达十年的武装冲突。中国国民党分裂成左派的武汉及右派的南京两个国民政府。以蒋介石为首的右派在南京成立政府,开始清党,将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军队内清除,并且取消国民革命军内党代表及政治部编制。国民革命军开始被中国共产党称为蒋军,中国共产党指责国军已成为“新军阀”蒋介石工具。至7月15日,武汉政府分共,8月19日武汉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发表迁都南京,又合而为一[2]:28。8月,蒋介石辞去总司令职。孙传芳乘机反攻,被李宗仁、何应钦、白崇禧在南京龙潭击败。
1928年1月,蒋介石复出。支持北伐的冯玉祥手下的国民军,及阎锡山手下的北方革命军并入国民革命军战斗序列。国军编为第一、二、三、四集团军,分别由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及李宗仁任司令;蒋介石为总司令。6月,张作霖退出山海关外,被日本关东军在皇姑屯站炸死。国军进至北京。12月,张学良东北易帜,北伐宣布成功。
军事整合
北伐时期随着战争进展,扩编为49个军,19个独立师。
在1928年7月国民政府开始研究裁兵时,属国民革命军名下军队,有八十四个军约三百个师,共二百二十万人。当中尚未包括中国东北地区、四川及云南等地部队。而且军队素质非常参差,不少是投诚及收编而成。1928至1929年曾开始编遣工作,计划将国民革命军缩编成六十五个师共八十万人,亦有订明国军最高指挥权在国民政府。但不久革命军内实力军人即互以兵戎相见,先后发生蒋桂战争(参看李宗仁)、中原大战等多场国民党内战,加上对共产党“围剿”及用兵,编遣计划及军队国家化的计划遂无疾而终。
1935年之后,中国共产党在被“围剿”下遭到重创,各地军阀在多次冲突失败后大多服从国民政府的指挥,中国局势暂时处于平息;为应对日本威胁逐步上升,国民政府在德国军事顾问建议下,制定国军编遣计划,预定将体制混乱、编制五花八门的各类师团统一调整,并配发新式武器装备及德国军事训练,来强化战斗力。整编目标计划将当时全国正规军力缩减成60个师约70万人,这项工作以中央军优先进行。到1937年对日抗战前,已完成20个师整编,最后因对日抗战爆发而被迫中断。不过,这项调整师编制仍成功推广到各系军队之中。抗战以后,师团都是以这套调整师体制,进行整补与战力规划。
抗日战争
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军大幅扩编。当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亦相继归入国军编制,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但通常不归入国军阵营。至1945年,国军共有120个军、354个师,此外尚有独立旅、独立团等。据统计,八年抗战中,国军中陆军伤亡将士三百万人以上,当中将级军官阵亡已超过二百名,中下级军官更大幅伤亡。此外,抗战期间国军亦首次离开中国,组成中国远征军,到缅甸与印度的英军共同作战,且亦屡有胜果。
1944年底,已从战前的191个师发展到350个师(步兵115个军328个师含4个补训总处,骑兵5个军22个师),但全军作战部队缺额69万余人,占编制数的21%。1945年开始全军整编,至年底完成,共裁撤了38个军,新建4个军,保留了89个军;裁撤119个师,新建13个师,保留256个师。军事机构从4268个裁去1471个;军事学校由93所裁去69所,新增5所。总计裁减100万人,军队总数从590万人下降到490万人。按计划,各战区每3个军裁去1个军,辖3个师的军应裁去1个师,辖2个师的军应各裁去1个团并由他部调入充实。
“军队国家化”
依照1947年制定之所谓“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军队不受任何党派的控制,以所谓“中华民国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名称变更为“中华民国国军”,并在1947年将国军移交“行宪”后的“中华民国国防部”指挥。[4]
1946年2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军队整编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军事体制和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一切军事机构的议案》。该案决定在国民政府主席下设置国防部,为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在组织编制上设有6厅7局。其中,6个厅分别具体分管:人事、情报、计划、作战、训练、研究;7个局则分别具体分管:新闻、民军、保安、预算、史料、警察、兵役。除国防部外,另设参谋总长。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决定将战区机构改为绥靖主任公署;集团军改为整编军;军缩编为整编师,师缩编为辖3个团的整编旅;裁减新编师、暂编师、预备师等番号。在美国斡旋下,国民政府(国民党)与共产党在1946年2月在重庆签署《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方案规定全12个月内将中国军队减为108个师,90个师为国民党,18个师为共产党。之后再在六个月缩编为国民党50个师,共产党10个师。根据整编会议确定的方针,1946年6月1日,国民政府将军事委员会和军政部正式改组为国防部,掌管全国军政事务,国防部下辖陆军、海军、空军、联合后勤4个总司令部;武汉、北平、西北、东北、广州5个行营;徐州、郑州、衢州等“绥靖”公署以及重庆行辕、第2战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和第79军等直属军政机关和部队。撤销了抗战时期成立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并改为陆军总部。但是整军尚在开始阶段时,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将军队总数减少了三分之一,由抗战胜利之初的113个步兵军,精简整编为86个整编师(军),248个旅,其中86个整编师中有美械、半美械装备的22个师。
1947年起,各地中国共产党军队不再使用旧的“国民革命军”番号,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国民党“国民政府”当局改组为所谓“中华民国政府”,随后国军在大陆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败,中华民国灭亡,国军余部随着国民党当局逃往台湾。
组织
指挥机关
军阶
- “北伐”“成功”后,国民政府起初沿用了北洋时期的军阶制度。
- 1931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了《陆空军军官佐士兵等级表》:
- 军官分为将官、校官、尉官三等,各官等又分上、中、少三级(少尉之下另设准尉)。
- 军佐改用与兵科相同的三等九级名称。
- 军士分为:上士、中士、下士
- 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 明确设立了空军军阶等级。
- 1935年国民政府公布《陆海空军官制表》、《陆海空军士兵等级表》,重新制定陆、海、空军军阶等级:
- 军官和军佐冠以所属军种。
- 三军军佐均分为监、正、佐三等,相当于将、校、尉:
- “监”分为总监、监,相当于中将、少将。
- 正、佐均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相当于校、尉的上、中、少三级。
- 军佐以专业名称加以区分,如:相当于现今“海军军医上校”的“海军一等军医正”。
- 军士除空军机械、通信、摄影、测候等专业的军士分为一等军士、二等军士、三等军士,其余与前制相同。
- 1935年3月,国民政府区分上将为特级[5]、一级、二级。
- 特级上将仅授予1935年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的蒋介石一人;民国时期一共授予陆军一级上将10名、海军一级上将1名,除了蒋介石嫡系的何应钦、陈诚,其余皆是独霸一方的地方势力[6]。
- 1936年起,由于上将员额有限,合于晋升二级上将规定的陆军中将,可以加上将阶[7],其服制同二级上将、领中将最高额薪俸,且二级上将职位出缺时可以优先晋任。
- 国民政府也多次以陆军上将阶配合勋章赠与友邦政要,以示友好。
编制
战区(行营)高于兵团(辖2至5个集团军),高于集团军(辖3至5个方面军/军团),高于军团(辖2个军),高于军(辖3至5个师)或路军(辖2师),高于师,高于旅,高于团,高于营,高于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