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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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天池(16世纪—17世纪),亨明福建泉州府晋江县十七都何厝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龚天池胸无城府,待人以诚,是崇祯三年(1630年)的应天乡试举人,任宁化教谕,勤劳授课,经常和学生谈笑,又擅长小楷,人比拟为赵孟𫖯的作品[2]。到崇祯十年(1637年)他成进士[3],获授庶吉士[4],外任鄞县知县[5],不久因不堪烦剧归乡;隆武年间他得起用为户部江西司郎中[1],后事不详。

引用

  1.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隆武)时户部司官:……龚天池,晋江人。崇祯十年进士。鄞县知县累擢江西司郎中。
  2. 康熙《宁化县志·卷三》:教谕龚天池,晋江举人,崇祯七年任。天池情怀澹宕,旷无城府,士无庸俊,一接以诚,课业尤勤,月无虚会。每值隹风起,偕同志数生谈笑竟时,终无世俗语;善作小楷,或拟之赵承旨,夷然未屑也。登丁丑科进士,调鄞县知县,不耐烦剧,遂以不及改教,竟拂衣归老,盖为高士有余,能吏不足也。
  3. 乾隆《晋江县志·卷八·选举志》:崇祯三年 庚午 科解元张能恭榜……龚天池 应天中式,丁丑进士……崇祯十年 丁丑 刘同升榜……龚天池 鄞县知县
  4. 光绪《金门志·卷八·选举表》:(崇祯)十年丁丑科(进士) 龚天池 十七都何厝人,号亨明。庶吉士,改浙江鄞县令
  5. 光绪《鄞县志·卷十七·职官表上》:知县……龚天池 朱志在王燮后 案闻志十一年任,又案钱志泉州人,进士,十二年任,列王燮后,与闻志异而与朱志同。今考沈延嘉《崇祯十三年郡学记》,鄞侯王燮以繁调去,下即言林君冲霄,是冲霄实接燮任,不得中有龚天池,天池当是继王章者也,闻志不误。又案崇祯十一年金汝英募修它山庙寝殿,疏已有龚令,钱志误显然矣。

参考文献

  • 乾隆《晋江县志》·卷八·选举志
  • 康熙《宁化县志》·卷三
  • 光绪《鄞县志》·卷十七·职官表上
  • 光绪《金门志》·卷八·选举表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九
官衔
前任:
章裴然
明朝宁化县教谕
1634年-1637年
继任:
王廷遴
前任:
王章
明朝鄞县知县
1638年
继任:
王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