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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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
种类 | |
历史 | |
成立 | 1843年6月26日[1] |
解散 | 1997年6月28日 |
继承 | 临时立法会 |
领导 | |
末任立法局主席 | |
结构 | |
议员 | 60 |
政党 | 解散前之政党分布 |
选举 | |
上届选举 | 1995年9月17日 |
会议地点 | |
位于中区政府合署内的立法局议事厅 (1957年-1985年) |
香港立法局(英语: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简称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缩写:LegCo / Legco),是英占香港的立法机关,专门负责监察港英当局的施政,并定期审阅由港督提交的施政报告。
沿革
开埠初期
香港自1841年成为英国殖民地后,得到维多利亚女王颁布《英王制诰》,是为首部宪制法律文件。该宪章订定成立定例局,授权“在任的总督……在取得立法局的意见后……制定及通过为维持香港的和平、秩序及良好管治……而不时需要的所有法律及条例”。作为香港首个立法机关,定例局由政府三司的当然议员、政府官员出任的官守议员(即正在担任某种官职之意)及民间人士出任的非官守议员组成。除了当然议员以外,其余成员皆由总督委任。[3]
1843年8月,第一任总督砵甸乍宣布委任官守议员加入定例局。三名官守议员分别为庄士敦(前护理总督)、莫里森(商务总监中文秘书兼传译员)及威廉·坚(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日,定例局举行首次会议。1844年2月26日,通过首条香港法例。1845年3月7日,定例局根据《1843年王室训令》第6条,制定并通过首份《香港立法机关会议规则及常规》。
1850年,委任怡和洋行股东大卫·渣甸及哲美森洋行老板艾德格[4]出任首两名非官守议员。1857年,增委两名官守议员及一名非官守议员。1884年,扩大立法局的成员人数至7名官守议员及5名非官守议员,其中包括1名华人伍才(又名伍廷芳)。1896年,进一步扩大立法局的成员人数至8名官守议员及6名非官守议员。1929年,立法局共有10名官守议员及8名非官守议员,其中包括3名华人及1名葡籍人士。1941年,由于日本出兵占领香港,立法局无限期休会至1946年。
1917年,立法局颁布首份针对1843年版本的修订文件,其文本于“的意见”之后加入“及同意”等重要字眼[3]。
二战后的议会改革
1960年代,香港经历“文革”引发的六七暴动,港英当局一方面推出香港节等文化活动安抚民心,另一方面也筹备代议政制,使市民有参与政制的机会。
1967年,立法局成员人数增至26名,官守和非官守议员各占13名。1973年,立法局人数增至46名。1976年,立法局共有最多可达23名的官守议员(包括5名当然议员),以及23名非官守议员。1980年,立法局人数增至50名。
年份 | 总督及当然官守议员 (按次序排名) |
其他官守议员 不多于 |
总督委任 非官守议员 不多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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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 | 总督 驻港英军高级军官 辅政司 律政司 库务司 |
3 | 6 |
1928 | 总督 驻港英军高级军官 辅政司 律政司 华民政务司 库务司 |
4 | 8 |
1938 | 总督 驻港英军高级军官 辅政司 律政司 华民政务司 财政司 |
4 | 8 |
1964 | 总督 驻港英军高级军官 辅政司 律政司 华民政务司 财政司 |
7 | 13 |
1965 | 总督 辅政司 律政司 华民政务司 财政司 |
8 | 13 |
1969 | 总督 辅政司 律政司 民政司 财政司 |
8 | 13 |
1972 | 总督 辅政司 律政司 民政司 财政司 |
10 | 15 |
1976 | 总督 布政司 律政司 民政司 财政司 |
18 | 23 |
1977 | 总督 布政司 律政司 民政司 财政司 |
20 | 25 |
1980 | 总督 布政司 律政司 民政司 财政司 |
22 | 27 |
1983 | 总督 布政司 律政司 财政司 |
25 | 29 |
1984 | 总督 布政司 律政司 财政司 |
25 | 32 |
回归前发展代议政制
1984年,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绿皮书》,详列立法局民主化的过程,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选议席咨询公众。
1985年10月30日起,立法局搬到位于中环的旧最高法院大楼进行首次会议,港督尤德作施政报告。新当选的立法局议员打破常例,以广东话宣誓,效忠香港市民。
同年首次推行间接选举。立法局举行有史以来首次选举后,共有11名官守议员(包括四名当然议员),以及46名非官守议员,其中22人由总督委任,12人由功能组别选出,1人由全体市政局议员推选,1人由全体区域市政局议员推选,另外10人由各区全体区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出。1985年,通过《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大大提高立法局的权力。
其后,当时不少“反对派”要求政府推行“八八直选”,即是在1988年引入直接选举议席。最后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白皮书》,把首次直选的时间订于1991年。同年增设两名由功能组别选出的议员,以取代两个委任议席。
1991年《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通过后,国际法律家委员会访港后曾指出,功能组别或抵触人权法中“选举权必须普及而平等”的条文,港英当局当时强调功能组别是过渡安排,以取代港督委任议员的做法,强调其临时性质,长远而言由《基本法》第68条规定终极目标是立法会所有议员由普选产生。。
1991年,立法局成员人数增至60名,仍包括4名当然官守议员 (总督、布政司、财政司及律政司)。总督委任施伟贤为非官守议员兼副主席,代替其主持会议, 另委任16名议员。 其余议员中,21人由功能组别选出,18人则由全港9个地方选区以直接选举方式各选出2人。 总督虽仍为主席, 但除于每年10月发表施政报告及于离任前作告别演说外, 不出席会议。
1990年4月23日,由多个民主派团体组织而成的香港首个政党——香港民主同盟(港同盟)成立,即民主党前身。1991年,立法局部分议席第一次由直选产生,民主派大获全胜,港同盟成为第一大党。
民主派进入立法局后,立法局内部分支持港英当局的非官守议员为对抗民主派,成立了“启联资源中心”,即自由党的前身。1992年7月10日,香港的传统亲中阵营正式组建政党——民主建港联盟(民建联)。
彭定康政改方案及终止“直通车”
英国政治人物、最后一任香港总督彭定康于1992年上任,在其任内首份施政报告中推出政改方案,增加直选议席外,又新增九个功能组别(即新九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因英国方面违背承诺,故终止“直通车”,随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之下成立预备工作委员会,于1996年成立临时立法会。由于被港英当局视为非法组织,临立会于1997年1月25日在深圳召开首次会议,直至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才在香港举行会议。
1997年6月28日,最后一任立法局主席黄宏发宣布“本局休会,待续无期。I now adjourn the Council, sine die.”,1997年6月30日午夜后,立法局正式成为历史。[5]
誓词
于1985年前,由于全部香港立法局议员皆由港督委任,故就职时必须进行“效忠宣誓”。
“效忠宣誓”(Oath of Allegiance)[6]誓词如下:
本人,XXX,谨遵法律宣誓:本人必竭诚向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陛下及其继位人效忠,此誓。
I, XXX, swear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the Second, Her Heirs and Successors, according to law. So help me God.
因应自1985年起有部分议员将由选举产生,政府当时修改宣誓条例,使立法局议员宣誓就职时可选择“效忠宣誓”(宣誓效忠英国君主)或“立法局宣誓”(宣誓效忠香港市民)[7]。 “立法局宣誓”(Legislative Council Oath)[8]誓词如下:
本人,XXX,谨此宣誓:本人必定维护香港法律,并且必定以立法局议员身份,衷诚而确实为香港市民效力。此誓。
I, XXX, swear that I will uphold the law of Hong Kong, and that I will conscientiously and truly serve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as a member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So help me God.
会议场地
香港立法机关在英治时期的会议场地沿革如下:
主席
立法局议员列表
1995 立法局议员(最后一任):
民主派取得31席,保守派获得18席,亲中建制派获得11席。
地区直选、功能组别名称 | 姓名 | 所属政党 | 所属派系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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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中 | 陆恭蕙 | 独立 | 民主派 | ||
港岛东 | 李柱铭 | 民主党 | 民主党主席 | ||
港岛南 | 杨森 | 民主党 | |||
港岛西 | 黄震遐 | 民主党 | |||
九龙中 | 廖成利 |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 |||
九龙东北 | 陈婉娴 | 工联会 | 亲中派 | ||
九龙东 | 司徒华 | 民主党 | 民主派 | ||
九龙东南 | 李华明 | 民主党 | |||
九龙南 | 刘千石 | 民主党 | |||
九龙西南 | 涂谨申 | 民主党 | |||
九龙西 | 冯检基 |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 民协主席 | ||
新界中 | 陈伟业 | 民主党 | |||
新界东北 | 李鹏飞 | 自由党 | 保守派 | ||
新界北 | 张汉忠 | 民建联 | 亲中派 | ||
新界西北 | 黄伟贤 | 民主党 | 民主派 | ||
新界东 | 刘慧卿 | 独立 | |||
新界东南 | 黄宏发 | 独立 | 立法会主席 | ||
新界西南 | 李永达 | 民主党 | |||
新界西 | 何俊仁 | 民主党 | |||
新界南 | 单仲偕 | 民主党 | |||
选举委员会 | 叶国谦 | 民建联 | 亲中派 | ||
陈鉴林 | 民建联 | ||||
蔡根培 | 公民力量 | ||||
罗叔清 | 独立 | ||||
刘汉铨 | 港进联 | ||||
朱幼麟 | 香港自由民主联会 | ||||
谢永龄 | 民主党 | 民主派 | |||
张炳良 | 民主党 | ||||
廖成利 |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 ||||
罗祥国 |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 ||||
商界(第一) | 郑明训 | 独立 | 亲中派 | ||
商界(第二) | 黄宜弘 | 新香港联盟 | |||
工业界(第一) | 田北俊 | 自由党 | 保守派 | ||
工业界(第二) | 倪少杰 | 自由党 | |||
金融界 | 李国宝 | 独立 | 亲中派 | ||
旅游界 | 杨孝华 | 自由党 | 保守派 | ||
批发及零售界 | 周梁淑仪 | 自由党 | |||
医学界 | 梁智鸿 | 独立 | 民主派 | ||
法律界 | 吴霭仪 | 独立 | |||
会计界 | 李家祥 | 独立 | |||
进出口界 | 唐英年 | 自由党 | 保守派 | ||
交通及通讯界 | 刘健仪 | 自由党 | |||
劳工界 | 李启明 | 港九劳工社团联会 | 亲中派 | ||
郑耀棠 | 工联会 | ||||
教育界 | 张文光 | 民主党 | 民主派 | ||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 | 何承天 | 自由党 | 保守派 | ||
工程界 | 黄秉愧 | 独立 | 保守派 | ||
地产及建造界 | 夏佳理 | 自由党 | 保守派 | ||
制造界 | 李卓人 | 香港职工会联盟 | 民主派 | ||
金融服务界 | 詹培忠 | 独立 | 亲中派 | ||
金融、保险、地产及商业服务界 | 郑家富 | 民主党 | 民主派 | ||
酒店及饮食界 | 陈荣灿 | 民建联 | 亲中派 | ||
纺织及制衣界 | 梁耀忠 | 街坊工友服务处 | 民主派 | ||
卫生服务界 | 何敏嘉 | 民主党 | |||
社会福利界 | 罗致光 | 民主党 | |||
渔农、矿产、能源及建造界 | 曾健成 | 民主党 | |||
公共、社会及个人服务界 | 黄钱其濂 | 独立 | 民主派 | ||
市政局 | 莫应帆 | 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 | 民主派 | ||
区域市政局 | 颜锦全 | 民建联 | 亲中派 | ||
乡事界 | 刘皇发 | 自由党 | 保守派 |
选举及补选列表
届别 | 选举 | 投票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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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选区(间接选举)/功能界别 | |||
1985-1988 | 1985年立法局选举 | 1985年9月26日 | 因候选人自动当选而不需进行投票的功能界别:临时区域议局、商界(第二)、工业界(第一)、劳工界(第一)。 |
1985年立法局区域市政局功能界别补选 | 因候选人自动当选而不需进行投票。 | ||
1988-1991 | 1988年立法局选举 | 1988年9月22日 |
|
地方选区(直接选举)/功能界别 | |||
1991-1995 | 1991年立法局功能界别选举 | 1991年9月12日 | 因候选人自动当选而不需进行投票的功能界别:商界(第二)、工业界(第一)、地产及建造界、会计界、社会服务界、卫生界、医学界、金融界、劳工界、市政局、乡事界。 |
1991年9月15日 | |||
1991年立法局新界西地方选区补选 | 1991年12月8日 | ||
1991年立法局新界西地方选区补选 | 1992年8月30日 | ||
1991年立法局工业界(第一)功能界别补选 | 因候选人自动当选而不需进行投票。 | ||
1993年立法局区域市政局功能界别补选 | 1993年7月28日 | ||
1995年立法局九龙中地方选区补选 | 因候选人自动当选而不需进行投票。 | ||
1995-1997 | 1995年立法局选举 | 1995年9月17日 | 因候选人自动当选而不需进行投票的功能界别: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工业界(第一);工业界(第二);金融界;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地产及建造界;市政局;乡事界。 |
另见
参考来源
- ↑ 立法會歷史 (PDF). 香港立法会. [2017-04-17].
- ↑ 2.0 2.1 陈丽君《香港民主制度发展研究》
- ↑ 3.0 3.1 立法機關的歷史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 [2015-06-20].
- ↑ 中學歷史科常用英漢辭彙 (pdf). 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 2007年 [2016年10月8日].
Edger, J.F. 艾德格
-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2016-09-24].
- ↑ Laws of Hong Kong - Oaths and Declarations Ordinance - Chapter II (pdf). 香港政府: 第8页. 1986年 [2016年10月12日] –通过香港大学图书馆.
(Part IVA added, 23 of 1985, s. 5)
-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五日 (PDF). 香港立法局: 1126. 1985-05-15 [2017-10-10] (英语).
- ↑ Laws of Hong Kong - Oaths and Declarations Ordinance - Chapter II (pdf). 香港政府: 第10页. 1986年 [2016年10月12日] –通过香港大学图书馆.
(Part IVA added, 23 of 1985, s.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