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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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光(1968年10月),男,广东雷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系体育学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大学在读期间,曾经创造华南师范大学首名大一成功竞选学生会主席的历史。现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

生平

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华南师范大学团委书记、中共博罗县委副书记、书记、市委常委等职务,2003年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2007年任中共茂名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1年2月任中共茂名市委书记,3月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2013年1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邓海光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2017年5月,当选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3][4]。2018年1月27日,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大会选举,选举邓海光为广东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13日,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选举会,其当选广东省政协副主席[5]

事件

2018年12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对中央纪委驻审计署原纪检组组长、审计署原党组成员郑振涛和广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邓海光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郑振涛同志作为时任广东省韶关市市长、市委书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练溪托养中心受助人员死亡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邓海光同志作为时任广东省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长,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视不够,对上述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郑振涛、邓海光同志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应予严肃问责。决定给予郑振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邓海光同志政务记过处分[6]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罗荫国
茂名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7年5月-2011年2月
继任:
梁毅民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罗荫国
中国共产党茂名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2月-2013年2月
继任:
梁毅民
民事职务
前任:
万庆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书记
2003年8月-2007年4月
继任:
谭君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