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才(1932年11月—2016年11月),山西五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5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曾任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副主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经历
白清才1949年6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并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工作,历任分行职员、股长、秘书;1959年,调山西省财政贸易委员会工作;1964年,被派赴山西定襄县神山大队,主持当地的“四清”工作;“文化大革命”前期,曾受到冲击。
1970年,恢复工作后,白清才逐获重用;曾历任山西省计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共平鲁县委副书记,省委财贸部副部长、省财委副主任;1981年,出任中共晋东南地委常务书记;1983年4月,升任山西省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1985年4月,被任命为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副省长。
1990年,白清才离开家乡,调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同年4月,当选陕西省省长;1994年12月上调中央,负责筹组恢复设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后出任全国供销总社副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3][4]、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3年,届满离休。[5]
参考文献
- ↑ 韩泰华主编.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红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一局编.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国年鉴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 ↑ 龙德,蔡翔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 ↑ 白清才简历[永久失效链接]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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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侯宗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省长 1990年3月 - 1994年12月 (1990年3月至4月任代理省长) |
继任: 程安东 |
政党职务 | ||
新头衔 机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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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 1995年2月 - 1997年12月 |
继任: 白立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