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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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富(1488年—1560年),国昌新斋福建晋江人,祖籍江西乐平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早年受业于蔡虚斋门人吴铨、林同门下,专心研究《易学》。嘉靖八年(1529年)登己丑科进士。洪富未登第时,任国子监祭酒严嵩,曾聘他为儿子严世蕃的老师,后来严嵩官至内阁首辅,大权在揽,洪富却不因私人关系登门拜谒,营谋官职,因此人人都很看重他的为人。

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任雷州府知府,宪副吴玭的手下杀了人。洪富按律将其处以死刑。吴玭却偏袒手下,要求洪富放人,洪富不肯。吴玭大怒,另派官员办理此案,洪富坚决表示,如果不依法办案,他也不要头上的这顶乌纱帽了,结果罪犯被依法判了死刑。后升任两浙转运使

任内有巡盐御史唐臣,几次暗示洪富,想索贿赂,洪富却说“我怎么能靠贪污来讨好上司呢?”御史大怒。刚好有个商人的儿子来上诉,说他父亲二十多年前交了一笔盐税,因得病死去没有买,要求如数批给购盐的份额,洪富经查明为事实,如数发给商人的儿子购盐的盐引。御史得知此事后,把商人的儿子抓去严打拷问,迫他承认向洪富行贿,那商人的儿子被打得体无完肤。说:“打死我也罢,我怎敢污蔑清官?”

丁内艰,服除补两转运使。半年后,擢四川参政兵部左侍郎张岳总督军务,在四川境内征饷、征兵,四川巡抚李香不答应,洪富据理力争,导致他与上司两不相容,遂决意辞官归里。洪富回家后,深居简出,以诗书自娱,以诚心笃行教诲乡人,人称长者[1]

著作

著有《浅说》一部。

家族

洪澄源,官至云南布政使[2]

注释

  1. ·周学曾等,《晋江县志》(卷38):“洪富,字国昌,受学于蔡虚斋门人吴铨、林同,究心《易》学。嘉靖己丑进士。富未第时,严嵩为祭酒,延为子师。后登政府,富无私谒,人以此重之。授刑部主事,历郎中,出守雷州。宪副吴玭牙卒以赌杀人,富按罪当死。吴自护体统,为卒求免,富不从。吴大怒,易以他官治之,富执益坚,竟服辟。张岳守廉州,以两府命至雷,大加叹异。为两浙转运使。有巡盐御史唐臣微以私意示,或劝从,富曰:“污其身以媚人,吾不能也。”御史怒。适有商人子诉其父饷边,未给盐而死事,几二十年,富核给之。御史喜得问,鞫商人子无完肤。商人子曰:“死则死耳,敢污清吏?”竟不能加。以内艰归,除补两淮。半载,擢四川参政,宽恕廉静。张岳总督四省,征饷征兵于蜀,巡抚李香欲不应,富力争之。其他遇事执法抗议,多致枘凿,遂决志归。乡居简出,独坐一室,诗书自娱,化诲乡人诚心笃行,人称长者。”
  2. ·周学曾等,《晋江县志》(卷38):“洪澄源,字子定,参政富孙。万历丙戌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榷崇文门税,督通州仓,监江西漕,皆冰蘖自持。出为桂林府,擢贵州按察副使,备兵毕节。杨应龙为变,朝命委澄源监宣慰土司安彊臣军讨之。应龙授首,赐金帛。擢贵州按察使,转云南右布政,寻转左,而澄源已卒。兵部叙川贵功,晋秩京卿。”

参考文献

周学曾等,《道光晋江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