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选(嘉靖己丑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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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选
大明 通政使司参议
籍贯直隶常州府无锡县
字号字舜举,号静思
出生弘治七年(1494年)
逝世隆庆二年(1568年)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张选(1494年—1568年),字舜举,号静思[1]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七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二十一名,登第三甲第四十四名进士[2][3],授萧山县知县[4],嘉靖十二年,担任户科给事中。嘉靖十三年,进言反对嘉靖帝游玩怠政,招致廷杖八十,削籍。明穆宗即位后,起用为通政使司参议,因年老给予致仕[5][6]。与顾可久杨淮黄正色等人并称“锡谷四谏”[7]

家族

曾祖张士名;祖父张友谅;父张献可,母周氏[8]

参考文献

  1. 西园闻见录 ,99卷 ,380
  2.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明诗纪事 ,戊签17卷 ,312
  5. 明实录:穆宗实录 ,7卷
  6.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张选,字舜举。黄正色,字士尚。皆无锡人。同登嘉靖八年进士。正色除仁和知县,选知萧山县,又邻境也。选治萧山有声。十二年冬,先入为户科给事中。明年四月时享太庙,遣武定侯郭勋代。选上言:“宗庙之祭,惟诚与敬。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传曰‘神不歆非类’。孟春庙享,遣官暂摄,中外臣心知非得已。兹孟夏祫享,倘更不亲行,则迹涉怠玩。如或圣体初复,未任趋跄,宜明诏礼官先期告庙。陛下亦宜静处斋宫,以通神贶。”帝阅疏大怒,下之礼部。尚书夏言等言:“代祭之文,载之周官。语曰‘子之所慎斋战疾’。疾当慎,无异于祭,选言非是。但小臣无知,惟陛下曲赦。”帝愈怒,责言等党比。命执选阙下,杖八十。帝出御文华殿听之,每一人行杖毕,辄以数报。杖折者三。曳出,已死。帝怒犹未释。是夕,不入大内,绕殿走,制祭祀记一篇。一夕锓成,明旦分赐百官。而选出,家人投良剂得甦,帝竟削选籍。选居职甫三月,遽以言得罪,名震海内。正色与选初同志相友善,至是先后以直节显。正色居戍所三十年,其颠踬穷困视选尤甚。穆宗初,起选通政参议,以年老予致仕。召正色为大理丞,进少卿,寻迁南京太仆卿,亦引年致仕。选先卒,正色后数年卒。”
  7. 42.嘉靖四忠(锡谷四谏)_集轩斋斋主. [2019-02-11]. 
  8.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秦镐
明朝萧山县知县
1529年-1533年
继任:
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