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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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天与(15世纪—1530年代),子立山西太原府榆次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寇天与是弘治九年进士寇俭之子,正德三年进士寇天叙则是他的堂兄,父亲早逝,故由寇天叙的父亲、伯父贡生寇恭养育。嘉靖四年(1525年)他中山西乡试解元,次年(1526年)联捷进士[2],获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管辽东粮饷[3],按规定条格出纳。

之后寇天与外任巩昌东昌知府,有理繁剧才能,到十四年(1535年)入朝觐见,称为朝廷第一,忌者就以封事诋毁他,不久他突然去世,人们都为他可惜[1][4]

引用

  1. 1.0 1.1 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一百七·人物七》:寇天与,字子立,榆次人,俭子,嘉靖丙戌进士,授户部主事,升员外、郎中、巩昌知府,调东昌。性英爽,蚤以文学知名,服官所至有殊誉;初以部署督辽饷,凡出纳条格公需程度皆所规定,守东昌,政务烦剧,乃酌缓急关白以行,讫无所壅。乙未入觐,治绩为东省最,忌者假封事短之,竟以废卒,时论悼焉。
  2. 乾隆《榆次县志·卷四·选举》:嘉靖丙戌龚用卿(进士)榜 寇天与 俭子,附恭传……嘉靖乙酉(举人) 寇天与 解元,见进士
  3.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嘉靖十一年九月丁巳)辽东巡抚周叙管粮郎中寇天与等言……
  4. 乾隆《榆次县志·卷十二·人物》:寇恭,字敬之,少为诸生,与弟俭并有名,邑中称曰“二寇”……俭字约之,年二十始折节读书,遂登进士,授大理详事,未五十而殁,士论争惜焉。俭子天与,恭加抚爱,而教使成立,亦举进士,由户部郎出知东昌府,时称其有理剧才。寇氏自俭、天与及恭子天叙、天叙子阳前后登进士,为邑中门第之尤盛者。

参考文献

  • 乾隆《榆次县志》·卷四·选举
  • 乾隆《榆次县志》·卷十二·人物
  • 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一百七·人物七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
官衔
前任:
周满
明朝巩昌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杨铨
前任:
陈儒
明朝东昌府知府
1534年-1535年
继任:
吕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