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祯(16世纪—17世纪),字子德,号弼虞,庐州府六安州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宋之祯个性刚直,不愿逢迎他人,在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举人[2],次年(1598年)成进士,获授福州推官,判案精明;主考官叶向高亲友、国学生何某勾引某人妻女,他凭书信公正判决,却因此遭罢官,在家乡优游四十年,写下的作品都编成文集[1]。
引用
- ↑ 1.0 1.1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宋之祯,字子德,号弼虞,万厯戊戌进士。性方直不屑俯仰苟合,选福州府推官,折狱如神。有国学生何某以渔色致某生妻女,何某者,之祯座师叶向高肺腑戚也。以竿牍至,斥为赝据,法论无少贷,竟以此免官归。优游乡里四十年,手一编如经,生时著有文集。
-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宋之祯 万厯二十五年丁酉科(举人),戊戌进士
参考文献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选举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志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