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回信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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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回信券的反面,由上至下分别以德文英文阿拉伯文简体中文西班牙文俄文记载使用方式。国际回信券的正面则为法文

国际回信券(英语:International Reply Coupon, IRC)是由万国邮联发行的一种邮资凭据。

国际回信券服务于1906年万国邮联罗马会议上被正式提出。理论上,国际回信券可在任何一个万国邮联成员国兑换为等价于国际优先函件的最低邮资[1]

用途

在写信给陌生人并期待其回信时,在信封中附上回信邮资是一种通行的礼节。对于国内函件而言,通行的做法是在信内附上邮票;然而对于国际函件,本国邮票未必会被收件人所在国家承认,这便是国际回信券试图解决的问题。国际回信券并非邮票,但却可用来向邮局兑换邮票,以方便不同国家的民众,来和外国通信的一项邮政产物。

如果希望身处国外的收件人予以回信,但又不愿因国际邮资而增加其负担,或者出于礼节,可以将国际回信券一并寄出。收件人即可凭国际回信券回信而不用额外支付国际邮资。但在实际操作中,某些国家的邮局在兑换过程中需要额外补缴一定费用,如芬兰[2]等国。

使用事例

  • 向国外的无线电台寄送收信报告书,并且想要取得QSL卡时,连同国际回信券一同寄送,但无论有无国际回信券,无线电台并无回信的义务。
  • 向国外的学校索取留学的相关书面资料及申请表单。
  • 向国外申请寄发毕业证书等文件。
  • 向外国艺人、运动员等写信,并希望能得到签名照等回复。

券面设计

在国际回信券的下一个发行周期到来之前,万国邮政联盟会征集下一版国际回信券的券面设计。此时,万国邮联会公布所需主题、截止日期及获选奖励。被选用的作品的设计者一般会得到10,000张国际回信券作为奖励。[3]

票据价值

2013年万国邮联函件业务细则(英语:The Letter Post Regulations)中规定,国际回信券的计价货币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每份国际回信券的价值等于0.74份特别提款权[4]

万国邮联的成员国可以向万国邮联以0.74特别提款权双向兑换国际回信券,国际回信券在成员国国内的销售办法由成员国自行决定,但销售价格不应低于0.74份特别提款权。例如在中国每张国际回信券售价12元人民币,在日本售价为150日元,均高于0.74份特别提款权。而且实际上单张国际回信券能兑换的邮票面额一般也不及其售价,如在中国最多可兑换价值7元人民币的邮票,在日本为130日元。

根据中华民国《邮政法》第一章第4条第9款之名词定义,国际回信券是一种“有价证券”,但自1972年4月13日起,中华民国丧失万国邮政联盟会籍,并遭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其原会籍,中华邮政没有发行国际回信券,国际回信券也无法向中华邮政的各邮局兑换中华民国邮票使用。

英国皇家邮政因需求量减少而从2011年12月31日起停售国际回信券,但仍受理其他国家发售的国际回信券兑换英国邮票[5]

参考资料

  1. 万国邮联关于国际回信券的介绍页面(英文). [2011-09-20]. 
  2. Stamps - Posti for Private Customers. www.posti.fi. [2018-07-27] (英语). 
  3. 2017-2021版国际回信券设计竞赛规则 (PDF). 2016-02-25 [2018-07-18] (英语). 
  4. 万国邮联函件业务细则(英文) (PDF). [2018-05-15]. 
  5. Reply to sender. Upu.int.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