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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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13年3月20日-2015年7月24日 | |
副职 | 张庆伟(副书记、省长) |
前任 | 张庆黎 |
继任 | 赵克志 |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 |
任期 2008年3月-2013年3月 | |
书记 | 周永康 → 孟建柱 |
前任 | 王胜俊 |
继任 | 汪永清 |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0年11月-2003年11月 | |
前任 | 李贻衡 |
继任 | 李江 |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 |
任期 2000年11月-2004年5月 | |
前任 | 李贻衡 |
继任 | 李江 |
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95年8月-2000年12月 | |
前任 | 孙载夫 |
继任 | 蒋建国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53年2月(71岁) 中国湖南省溆浦县 |
政党 | |
配偶 | 段雁秋 |
儿女 | 儿子:周靖 |
居住地 | 秦城监狱 |
母校 | 长春地质学院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 |
职业 | 官员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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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顺(1953年2月—),湖南省溆浦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经济师职称。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1]。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秘书[2]。
2015年7月24日下午18时10分,中共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称,周本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3]。周本顺是中共十八大以后被查的首位在职中共省委书记,也是周永康秘书中最后落马的一位[4]。2015年9月25日被免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5]。2015年10月16日,中纪委宣布,周本顺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6]。2016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周本顺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2月1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本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7]。
参考
- ↑ 周本顺同志简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03-20 [2015-07-25].
- ↑ 曾协助周永康工作 周本顺“空降”河北主政. 大公网. 2013-03-20 [2014-07-02].
- ↑ 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07-24 [2020-01-06].
- ↑ 周本顺系十八大后首位被查现职省委书记. 人民网. 2015-07-24 [2015-07-24].
- ↑ 周本顺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被撤销. 新华网. 2015-09-26 [2015-09-26].
- ↑ 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0-16 [2015-10-16].
- ↑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受贿4001万余元 获刑15年. 腾讯网. 2017-02-15 [2017-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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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庆黎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4年1月-2015年7月 |
继任: 赵克志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张庆黎 |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书记 2013年3月-2015年7月 |
继任: 赵克志 |
前任: 王胜俊 |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2008年3月-2013年3月 |
继任: 汪永清 |
前任: 李贻衡 |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0年11月-2003年11月 |
继任: 李 江 |
前任: 孙载夫 |
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委员会书记 1995年8月-2000年12月 |
继任: 蒋建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李贻衡 |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2000年11月-2004年5月 |
继任: 李 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