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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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本顺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3年3月20日-2015年7月24日
副职张庆伟(副书记、省长)
前任张庆黎
继任赵克志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任期
2008年3月-2013年3月
书记周永康 孟建柱
前任王胜俊
继任汪永清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00年11月-2003年11月
前任李贻衡
继任李江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任期
2000年11月-2004年5月
前任李贻衡
继任李江
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委员会书记
任期
1995年8月-2000年12月
前任孙载夫
继任蒋建国
个人资料
出生1953年2月(71岁)
 中国湖南省溆浦县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71年9月加入-2015年10月16日开除)
配偶段雁秋
儿女儿子:周靖
居住地秦城监狱
母校长春地质学院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
职业官员

周本顺(1953年2月),湖南省溆浦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经济师职称。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1]。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秘书[2]

2015年7月24日下午18时10分,中共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称,周本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3]。周本顺是中共十八大以后被查的首位在职中共省委书记,也是周永康秘书中最后落马的一位[4]。2015年9月25日被免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5]。2015年10月16日,中纪委宣布,周本顺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6]。2016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周本顺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2月1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本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7]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张庆黎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4年1月-2015年7月
继任:
赵克志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张庆黎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书记
2013年3月-2015年7月
继任:
赵克志
前任:
王胜俊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2008年3月-2013年3月
继任:
汪永清
前任:
李贻衡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0年11月-2003年11月
继任:
李 江
前任:
孙载夫
中国共产党邵阳市委员会书记
1995年8月-2000年12月
继任:
蒋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李贻衡
湖南省公安厅厅长
2000年11月-2004年5月
继任:
李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