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市政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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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市政总署
Reg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区域市政总署标志
区域市政总署署长废除
区域市政总署副署长废除
部门资讯
所属部门区域市政局
总部 中国香港新界沙田排头街1-3号
联络资讯

区域市政总署(英语:Reg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简称RSD),是香港区域市政局的执行部门,前身为市政事务署新界市政署,于1985年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为新界地区提供市政服务,区域市政总署的署长同时担当区域市政局的首席执行官

区域市政总署服务的范围十分广泛,由文艺、康乐体育,以至环境卫生、社会福利等。区域市政总署的职责,现在由多个不同的部门承继,如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接管了文化、康乐及体育等,食物环境卫生署负责公众卫生、洁净服务等事宜。

部门组织

区域市政总署署长

区域市政总署副署长(行政)

  • 行政部【部门主任秘书】
  • 财务及物料供应部
  • 新闻部
  • 管理参议部
  • 策划事务部【助理署长(策划事务)】

区域市政总署副署长(行动)

  • 文娱部【助理署长(文娱)】
  • 环境卫生政策部【助理署长(环境卫生政策】
  • 环境卫生事务部【助理署长(环境卫生事务)】
  • 康乐事务部【助理署长(康乐事务)】
  • 区域市政总署地区办事处

解散

1999年12月2日,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推行市政服务改革,废除香港市政局区域市政局[1][2],区域市政局与负责九龙香港岛地区市政服务的同类机构市政局同步解散,两局原负责的食物环境卫生及康乐文化决策分别由新成立的环境食物局及原有的民政事务局接管;两局服务经统合后由新政府部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卫生署管理。

历任首长

市政总署新界市政署署长
  1. 孙明扬(1985年1月—4月)
区域市政总署署长
  1. 夏文德(1985年—1987年6月8日)
  2. 孙明扬(1986年6月9日—1987年)
  3. 鲍文(1988年—1991年)
  4. 许雄(1991年—1998年)
  5. 余黎青萍(1998年11月—1999年12月31日)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