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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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统勋
大清 刑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籍贯山东青州府诸城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延清,号尔钝
出生康熙三十八年(1700年)
逝世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
亲属
(子)刘墉
出身
  • 雍正二年甲辰科进士出身

刘统勋(1700年—1773年),延清尔钝山东诸城县(今属于高密)逄戈庄村人,祖籍江南省砀山(明弘治间始祖福公自南直隶砀山县迁山东诸城县),清朝政治人物。雍正二年(1724年)中进士,之后历任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房总师傅,内阁大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病逝,享寿73岁。

刘统勋为人正直,以能谏著称,在吏治、军事、治河等方面都有显著政绩,为官四十多年,身兼数职,始终清廉,不曾贪污受贿[1]。乾隆帝评价:“神敏刚劲,终身不失其正”,谥号“文正”。

乾隆后期的重臣,在民间称为刘罗锅的刘墉即是刘统勋之子。

生平

康熙朝

康熙三十八年(1700年),刘统勋生于山东青州诸城。他的父亲刘棨官至四川布政使,他自幼时接受完整的儒家教育[1]

雍正朝

雍正二年(1724年),刘统勋中甲辰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编修,历任南书房行走、上书房行走、詹事、内阁学士等职位。

乾隆朝

乾隆元年(1736年),刘统勋受到乾隆帝的重用,曾到浙江学习治水,对他往后处理治河事务很有帮助。二年(1737年),他被任命为刑部侍郎,不久后因为母亲去世,而中断官员生涯三年。乾隆六年(1741年),刘统勋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时,曾参奏大学士张廷玉、尚书公讷亲而名闻朝野。之后他一路升迁为漕运总督、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尚书尚书房总师傅,内阁大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乾隆帝对他深为倚重,重要的军国大事,都曾召见他讨论。乾隆二十年阿睦尔撒纳叛,因定西将军永常率部从木垒撤退,乾隆帝责他附和永常不救班第,被籍没夺职,其子刘墉亦被夺职,与在北京子孙皆下牢狱。二十一年六月,授刑部尚书。二十二年加太子太保。二十三年,调吏部尚书。二十四年,命协办大学士。二十六年,拜东阁大学士,兼管礼部、兵部。二十八年,任上书房总师傅,兼管刑部。三十八年(1773年)卒于上朝途中[注 1]

评价

刘统勋为官清廉[注 2],不结朋党,敢言直谏,勇于任事,因此深得乾隆帝的敬重与信赖。当他病逝后,乾隆帝闻讯说:“朕失去一股肱!”“如统勋乃不愧真宰相,汝等宜法效之。”乾隆帝评价:“神敏刚劲,终身不失其正”,赠太傅,谥“文正”[2]

刘统勋在治水方面获得重要成果,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员,因而受到百姓的爱戴。河南、山东等地的百姓纷纷为他建立祠堂[3]

注释

  1. “至东华门外,舆微侧,启帷则已瞑”。
  2. “自奉极俭,所服朝珠无值十金以上者,故绠断即弃之,不更拾取”。

参考文献

引用

  1. 1.0 1.1 童超. 第50章第1节(直言能谏堪大任)〉. 《康乾盛世》. 2010: 188–189页. 
  2. 童超. 第50章第3节(一生廉洁 两袖清风)〉. 《康乾盛世》. 2010: 190–191页. 
  3. 童超. 第50章第2节(治河懲貪济苍生)〉. 《康乾盛世》. 2010: 189–190页. 

来源

官衔
前任:
汪由敦
吏部汉尚书
乾隆二十三年正月壬子-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丁未
(1758年3月4日-1761年6月11日)
继任:
梁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