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鄂尔泰
清人绘鄂尔泰像,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清人绘鄂尔泰像,台北故宫博物院
大清 保和殿大学士
爵位三等襄勤伯
族裔满洲
旗籍满洲镶蓝旗
出生康熙十六年(1677年)
逝世乾隆十年(1745年)
出身
  • 康熙三十八年己卯科顺天乡试举人

鄂尔泰满语ᠣᡵᡨᠠᡳ穆麟德ortai;1677年—1745年),字毅庵西林觉罗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官员。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太保

生平

康熙十六年(1677年)出生[1],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二年袭封佐领,康熙五十五年任内务府员外郎康熙末与田文镜李卫并为雍亲王雍正帝)心腹。雍正五年(1727年),奉命修《八旗通志》初集,凡250卷。又参与编写《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乾隆九年(1744年)刊本。

雍正时期尝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在云南积极推行改土归流,雍正四年(1726年)上疏“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七年设官府,置流官,驻军队,巩固了西南边疆。与田文镜、李卫并称为“模范总督”。雍正十年(1732年),任保和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办理军机事务。雍正崩于深夜,鄂尔泰适巧为值班军机大臣,最先探视雍正遗体并安排入殓,且受遗旨与张廷玉辅政,也是当时汉人民间谣传,雍正被汉人侠女吕四娘断头的最早目击证人,据此颇有历史关键地位。乾隆初任总理事务,加至太保。乾隆三年,高宗欲仿古制行“三老五更”之礼,为此向鄂尔泰及张廷玉咨询。鄂尔泰倾向于赞成,而张廷玉则断以为不可。四十年以后,乾隆见张廷玉所作的《三老五更议》时,仍然感触颇深,指责鄂尔泰“因好虚荣,近于骄者”。乾隆十年(1745年)以病解职。同年三月乾隆亲往鄂尔泰住所视疾,加为太傅。不久病卒。

鄂尔泰死后,乾隆二十年三月,爆发胡中藻案,四月,鄂尔泰的得意门生胡中藻被斩杀,已故大学士鄂尔泰被撤出贤良祠,不准入祀。鄂尔泰之侄鄂昌被赐自尽[2]

轶事

  • 鄂尔泰名言:“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至糊涂矣。”张廷玉闻后称赞此言“最有味,宜静思之”。
  • 鄂尔泰时任内务府员外郎时,曾拒绝了以皇子身份向鄂尔泰请托的雍正,此举不但没有得罪雍正,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赏识。
  • 雍正三年(1725年)冬,鄂尔泰即将前往云南任职,雍正得知其身体不适,命令他乘坐雍正的御舆前往赴任,之后鄂尔泰恢复了健康,雍正高兴的在鄂尔泰的奏折上批示说:“朕与卿一种君臣相得之情,并不比泛泛乃无量劫善缘之所致。”雍正五十大寿,因鄂尔泰时任云贵总督未能出席,雍正特地挑选了宴会中的食物,快马加鞭运往云南给鄂尔泰。

评价

雍正最欣赏李卫、鄂尔泰、田文镜三人,当面告诉尹继善,谓当学此三人[3]。尹继善奏曰:“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雍正不以为忤。乾隆尝谓:“我朝百余年来,满洲科目中,惟鄂尔泰与尹继善为真知学者。”[4]

家庭

  • 祖父:图彦突,官至户部郎中。
  • 父亲:鄂拜,曾任国子祭酒。

妻妾

  • 原配夫人,瓜尔佳氏。康熙五十年,生长女,夫人早逝。
  • 续娶夫人,喜塔腊氏,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迈柱之女。康熙五十一年成婚,称迈夫人。鄂尔泰与迈夫人感情甚笃,相敬如宾,不娶妾媵,除长女外,其他子女皆迈夫人所出。

子女

  • 长女:原配夫人瓜尔佳氏所出,早夭。
  • 长子鄂容安,为乾隆时期两江总督。娶镶白旗满洲讷殷富察氏,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博尔多之女。
  • 次子鄂实,副都统,殉难于大小和卓之战,授骑都尉又一云骑尉世职;娶镶黄旗满洲、总督江南等处七省漕粮补熙之女佟佳氏,佟佳氏不久去世,他又继娶镶黄旗满洲大学士高斌之女高佳氏。
  • 三子鄂弼,官至西安将军,娶镶黄旗满洲瓜尔佳氏,领侍卫内大臣信勇公哈达哈之女。
  • 次女:续娶夫人喜塔腊氏所出,适正黄旗满洲赫舍里氏工部尚书赫奕次子侍读学士肇敏
  • 四子鄂宁,任云贵总督,娶正黄旗满洲、礼部尚书海望之女乌雅氏。
  • 五子鄂圻,娶庄亲王允禄之女。
  • 六子鄂谟,娶迈柱之孙女。

参考资料

  1. 鄂容安《鄂尔泰年谱》,《辞海》说1677年出生。
  2. 《高宗实录》卷四八六
  3. 《清高宗实录》卷114载:“当日鄂尔泰、田文镜、李卫皆督抚中为皇考所最称许者,其实田文镜不及李卫,李卫又不及鄂尔泰。”
  4. 清史稿·列传九十四》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