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用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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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用锡(1781年5月7日—1836年5月31日,乾隆四十六年四月十四日-道光十六年四月十八日),字福田,号淑敷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监生出身。报捐河南山东河道县丞

嘉庆十二年(1807年),升署安徽宿州知州

十三年(1808年)十月,因“宿州文生郭怀清钱店被劫银物并砍伤郭兆祥等一案”限满未缉获赃匪,被题参。[1]

十八年(1813年),因宿州挑濠筑堤开销问题出具查核供结。[2]

十九年(1814年),仍署宿州知州。[3]

后暂署盱眙县知县亳州知州,以知府候补。诰封奉直大夫,例晋中宪大夫

道光三年(1823年),调署泗州直隶州知州。[4]八月,调授无为州知州。[5][6]

七年(1827年)七月,因被下属指控“修埧办工不实并溢田私征银米”遭解任交巡抚审讯。[7][8]

道光十六年(1836年)四月十八日卒,年五十六岁。十月,因未完民欠河帑银案,家属被追赔。[9]

家庭及关联

刘用锡为武进西营刘氏第十六世。

妻妾

  • 正室:汤氏,诰封宜人,例晋恭人。候选郎中汤绍业之女。
  • 侧室:赵氏,以子达泉敕封孺人。
  • 侧室:仇氏。
  • 侧室:潘氏。
  • 侧室:钱氏。
  • 侧室:赵氏。

子女

有子女九人,四子五女。

  • ⒈长子:刘承恩(1817年-?年),庶钱氏出,早卒。
  • ⒉次子:刘达泉(1817年-1853年),庶赵氏出。署湖北云梦县典史,在任殉难,赏云骑尉世职。娶江阴陈氏,安徽候补县丞陈廷桂之女。
  • ⒊三子:刘达渊(1819年-1849年),庶钱氏出。娶陶氏,安徽亳州知州陶沄之女。
  • ⒋四子:刘达源(1820年-1876年),庶赵氏出。河南候补知县,加同知衔。娶韩氏,韩鎏之女;继娶南汇周氏,监生周铸之女。
  • ⒌长女,嫡汤氏出,适兵部武选司候补郎中靖江朱金质。
  • ⒍次女,嫡汤氏出,适两淮候补盐大使云南倪葆琨。
  • ⒎三女,嫡汤氏出,适四川茂州吏目蒋子轼。
  • ⒏四女,庶仇氏出,适道光二十六年举人海宁陈仁溥。
  • ⒐五女,庶仇氏出,适候选未入流绍兴梁曾鼎。

参考文献

  1.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16792号,嘉庆十三年十月廿五日题本:“董教增谨题,为宿州乡集被盗特参疏防文职事,该臣看得宿州文生郭怀清钱店被劫银物并砍伤郭兆祥等一案,应以嘉庆拾参年参月贰拾玖失事之日起,连闰扣至陆月贰拾玖日,肆个月限满,所有疏防文职、捕官,宿州吏目余埙、印官前署宿州知州刘用锡、兼辖不同城凤阳府知府姚鸣庭、凤阳府通判胡恂,详参迟延壹月以上职名,系宿州知州熊载陞,相应一并指参,谨会题请旨。”
  2.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22998号,嘉庆十八年七月初三日题本:“李奕畴谨题,为宿州境内嘉庆拾参年分挑筑护城濠堤工程用过土方银两无从删减详请题覆事,……经臣于布政使任内催据凤阳府详,据前署宿州知州刘用锡详称:‘伏查嘉庆拾参年承办挑濠筑堤贰工,原估共需银参万贰千捌百伍拾玖两零,因奉节次驳饬,于无可删减之中,格外撙节银陆千壹拾陆两捌钱玖分,并无丝毫浮冒,兹奉部驳不实等因。遵查卑州城濠上承北运粮沟来水,虽因年久未挑尽成平陆,但因历被黄水淤垫,由渐而至,今挑深壹丈伍寸至壹丈贰尺不等;土有水淤、大礓、小礓之别,若不择净,筑堤夯硪不能坚实,难保永久,是以止择用纯净土贰万捌千陆百捌拾柒方壹釐伍毫,添用新土伍万贰千玖百贰拾参方参分壹釐伍毫。此系实在办理情形,并无丝毫不实。至撙节银陆千壹拾陆两零,系指原估而言,并非以濠土筑堤节省而言,兹奉前因,合再确切查明,出具供结,同原发部册,由府详司,转请核题。’兹臣谨理抚篆,复核无异,除原册及刘用锡供结揭送工部查核外,谨会题请旨。”
  3. 国立故宫博物院编,《宫中档嘉庆朝奏折》(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87年),第27辑,页638。
  4. 光绪《宿州志》:“嘉庆十二年署任,十八年复任。二十二三年至道光二年屡卸事复任。三年调署泗州。”
  5. 《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五十七,道光三年八月甲寅:“谕:前据陶澍会同孙玉庭奏请将无为州知州吴甸华勒休,随折开列人员请简,业经降旨以刘用锡补授。兹据吏部奏称,刘用锡及单开之霍山县知县朱士达均与升补定例不符,且不俟奉旨开缺后照例题补即行随折开列,亦属有违定例等语。安徽无为州地方,本年被水较重,既据该抚等声称刘用锡熟悉灾务堤工,著仍遵前旨,准其升补。至该员等与例不合之处,该抚等并不据实声明,实属含混,陶澍、孙玉庭著交部分别议处。”
  6.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80360号,道光三年八月廿四日吏部移会稽察房:“奉旨,安徽无为州地方本年被水较重,既据该抚等声称刘用锡熟悉灾务堤工,著仍遵前旨准其陞补。”
  7.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27747号,道光七年七月十五日吏部移会稽察房:“奉上谕,安徽无为州知州刘用锡,被该州职员吴名𬭎等呈控修埧办工不实并溢田私征银米等情,刘用锡著暂行解任,交该抚审讯。”《内阁大库档案》131443号,道光七年七月刑部移会稽察房:“安徽巡抚邓廷桢奏,为无为州职员吴名𬭎等赴省具控,知州刘用锡修埧办工不实并溢田私征银米,请旨暂行解任严讯。”《内阁大库档案》132716号,道光七年七月户部移会稽察房:“奉上谕,安徽无为州知州刘用锡,被该州职员吴名𬭎等呈控修埧办工不实并溢田私征银米,著暂行解任交该抚秉公确讯,分别定拟。”
  8. 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馆藏《军机处档折件》056401号,安徽巡抚邓廷桢奏为无为州知州刘用锡被控请解任事。
  9.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内阁大库档案》145678号,道光十六年十月户部移会稽察房:“署两江总督林则徐奏,宿州未完民欠河帑银,前州刘用锡,系照误报征存,漏未请豁,未便因该州已故复请豁免,照例着落该家属赔补归项。”
  10. 〈候选知府刘用锡庶母诰命〉,载刘琛、刘善强等修,《武进西营刘氏家谱》(1929年)卷四·诰敕·叶五十三
  • 光绪《宿州志》卷十二·官爵志·知州·叶二十一
  • 刘琛、刘善强等修,《武进西营刘氏家谱》(1929年)卷三·世表·叶一百六十五至一百六十六